关于《发布〈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的公告》的解读_行业资讯_上海优税云
欢迎访问中企宏铭,一家专注提供个人独资企业税收洼地园区招商、信息发布、财税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平台企业,提供全新的一站式税务筹划服务。
当前位置:主页 > 财税资讯 > 行业资讯 >

关于《发布〈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9-10-21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以下简称《个人信用指标》)。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个人信用指标》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实行个人信用记录,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记录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文件印发)提出,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建立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人员信用记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进一步要求,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其中提到以律师、税务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及时动态更新。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发《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发布),其中明确《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另行发布。


关于《发布〈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的公告》的解读


  二、《个人信用指标》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个人信用指标》的具体指标
  《个人信用指标》包括四类一级指标:基本信息、执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其中,基本信息包括4项二级指标,分别是:实名信息报送情况、涉税专业资格、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和所属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执业记录包括8项二级指标,分别对应《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中规定的8类涉税业务;不良记录包括14项二级指标,分别对应《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的6项违法违规行为和第十五条规定的7项违法违规行为,另外增加1项——故意扰乱税务机关正常办税秩序;纳税记录包括1项二级指标,即个人依法纳税情况。
  (二)个人信用积分的计分方式
  《个人信用指标》积分采取三种计分方式:基本信息部分采取直接得分方式,执业记录部分采取累加计分方式,不良记录和纳税记录部分采取累计扣分方式。
  (三)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的积分处理
  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被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的,其个人信用积分中止计算。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从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中撤出,重新进入正常名录的,其个人信用积分恢复计算。
  三、《个人信用指标》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一是充分体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执业记录部分采取累加计分规则,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为多个委托人提供同项涉税业务都会获得累加计分;不良记录部分采取累计扣分规则,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每发生一次违法违规情形都会扣去相应分值,情节较重或情节严重的,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
  二是合理设置指标分值。执业记录的8项二级指标,设置差别化加分标准;14项不良记录中的二级指标,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次数,设置累进扣分标准。
  三是坚持优化纳税服务的导向。明确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只有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代理”和“其他税务事项代理”业务方能加分,引导上述业务尽量至线上办理,提高办理效率,降低征纳成本。
  四、对个人信用记录有异议怎么办?
  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对信用积分、执业负面记录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发布)有关规定申请复核。


关于《发布〈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的公告》的解读


<税务筹划>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文章>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 <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解读>

  • <《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解读>

  •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 <《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的解读>

  • <《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 <《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 <《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 <《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 <《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解读>

  • <《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解读>

  • <《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解读>

  •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解读>

  •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 <《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 <税收筹划>税收优惠政策<热点文章>


  •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 <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个人所得税计算管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扣缴客户端)>

  •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解读>

  • <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横琴、平潭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 <核定征收审核时的追责风险>

  • <崇明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征管存在问题>

  • <高校科研酬金个人所得税能否核定征收>

  •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风险分析>

  • <个人所得税计算遇到的一些热点问题>

  •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查账征收的应对思考>

  • <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的税收筹划空间探索>

  • <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解读>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等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解读>

  •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