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综合税负如何计算
发布日期:2019-10-21浏览次数: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8〕30号
第六条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第七条 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第八条 应税所得率按下表规定的幅度标准确定:
行业 | 应税所得率(%) |
农、林、牧、渔业 | 3-10 |
制造业 | 5-15 |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 4-15 |
交通运输业 | 7-15 |
建筑业 | 8-20 |
饮食业 | 8-25 |
娱乐业 | 15-30 |
其他行业 | 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