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税率如何计算_上海优税云
欢迎访问中企宏铭,一家专注提供个人独资企业税收洼地园区招商、信息发布、财税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平台企业,提供全新的一站式税务筹划服务。
当前位置:主页 > 财税资讯 > 节税专题 >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税率如何计算

发布日期:2019-11-22浏览次数:

一、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申请条件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文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二、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综合税负分为:增值税(3%,小规模),增值税附加税(0.18%附加税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请详见下文)
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1、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2、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五级累进适用税率(按照额度相减速算扣除数)

(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见下图)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税率


 

(2) 个人独资企业所谓核定, 其中一项即为核定应税所得率, 目前多数税收洼地对虚拟注册的”现代服务业” 应税所得率取值为 10%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税率

 


案例1:上海个人独资企业节税案例分析(核定利润率10%,之后按照五级累进速算表反推个税)

假设上海A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下称A公司),可计算的各项运行成本和费用在200万,利润300万。现在成立上海慧安建筑设计事务所(下称B企业),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B企业来操作,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节税效果:

A公司 B企业
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 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
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元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分红):
(300-75)*20%=45万元
个人所得税:500/1.03*10%*30%-4.05=10.51万元
税款合计:14.56+75+45=134.56万元  税款合计:14.56+10.51=25.07万元

分析:通过计算得知B企业的综合税率为:25.07/500=5.01%,而A公司的税负则高达:134.56/500=26.9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134.56-25.07=109.49万元。
节税比例高达:109.49/134.56=81.14%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税率
 


案例2:江苏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现代服务业个税核定0.7%,销售业个税核定0.4%)+节税案例
【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直接按照征收率核定,即销售收入*核定征收率=个税】

1. 以下为现代服务业核定(个税核定0.7%,综合税负3.88%)案例计算图表

年度开票额  (含税:万)    年度开票额     (不含税:万) 增值税(3%) 附加税(6%) 个人所得税(0.7%) 应缴总税额单位:万 综合税负率
应缴税额:万 应缴税额:万 应缴税额:万
100 97.09 2.91 0.18 0.68 3.77 3.88%
200 194.17 5.83 0.35 1.36 7.54 3.88%
300 291.26 8.74 0.53 2.04 11.31 3.88%
400 388.35 11.65 0.70 2.72 15.07 3.88%
500 485.44 14.56 0.88 3.40 18.84 3.88%



2. 以下为现代服务业核定(个税核定0.4%,综合税负3.58%)案例计算图表   

年度开票额  (含税:万)   年度开票额    (不含税:万) 增值税(3%) 附加税(6%) 个人所得税(0.4%) 应缴总税额单位:万 综合税负率
应缴税额:万 应缴税额:万 应缴税额:万
100 97.09 2.91 0.18 0.39 3.48 3.58%
200 194.17 5.83 0.35 0.78 6.96 3.58%
300 291.26 8.74 0.53 1.17 10.44 3.58%
400 388.35 11.65 0.70 1.55 13.90 3.58%
500 485.44 14.56 0.88 1.94 17.38 3.58%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税率

 

A公司 B企业
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 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
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元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分红):
(300-75)*20%=45万元
个人所得税:500/1.03*10%*30%-4.05=10.51万元
税款合计:14.56+75+45=134.56万元  税款合计:14.56+10.51=25.07万元

分析:通过计算得知B企业的综合税率为:25.07/500=5.01%,而A公司的税负则高达:134.56/500=26.9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134.56-25.07=109.49万元。
节税比例高达:109.49/134.56=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