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返还税收是否合法(本月/商讯)
作者:王宝庆 发布时间:2022-11-01 06:52:11 点赞:次
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补齐民生保障法律短板。推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制定医师法,初次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修改教育法,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两次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推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起草并初次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问题,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起草并初次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在预防性保障、侵害处置、救济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法律援助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初次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起草并初次审议体育法修订草案。
完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确认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坚持预防治理与打击惩治并重,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依法开展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在常委会授权开展的试点工作期满之际,全面总结改革经验,修改民事诉讼法,确认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成果,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作出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推动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一年来,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2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0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9件,决定批准双边条约和加入国际公约6件,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时反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
三、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听取、审议31个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2次专题询问,开展7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是开展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围绕常委会确定的监督项目特别是12个专项工作报告和7项专题调研,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了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作的贯彻落实。在经济领域,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定期分析经济形势,跟踪监督经济运行情况,确保大会批准的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听取审议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情况、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专题调研。在生态环保领域,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研究处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保工作、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等报告,专题调研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在社会事业领域,听取审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促进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民族法治建设研究,持续推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举措、支持科技创新、“过紧日子”等要求,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中央决算报告,审查批准中央决算,突出绩效导向,扩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范围,涉及金额达到1.7万亿元。听取审议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2.8万亿元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下达和使用情况。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政策执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查处解决违规返还税收收入、政府盲目举债、侵占挪用生态环保资金等问题,保障财税政策落实见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初步实现横向跨部门、纵向跨层级的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推进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