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避开所得税(实时/认识)
作者:邹高鹏 发布时间:2022-10-20 00:03:24 点赞:次
以往,大部分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都只需要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即可。随着国家在社保管控方面出手,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且需按实际工资缴纳,同时将社保由费转为税,企业若是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便是偷税行为。
社保入税对企业有哪些影响呢?
1. 成本影响
在劳动力密集型行业里,人工成本要占到总成本的40%-50%,如果再将社保成本加进去的话,人力成本就可能会从40%增长到60%左右。社保入税以后对传统行业,如服务业、制造业,甚至是所有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形成一种巨大的成本压力。
2. 税务稽查风暴来袭
鉴于当前社保基金收支压力增大,部分省市的社保基金已经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亏空,所以中央在机构改革中将社保费的征收职能统一交予税务机关,实际上已表明了国家对社保费将采取空前严厉的征收政策。特别是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社保缴费数据与财务数据打通,实现了数据监管。
3. 企业管理风险与成本加大
劳资双方发生工资争议、社保缴费争议、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争议时,企业如不尽快妥善解决,将可能引发税务关注乃至稽查的风险。为降低企业合规风险,企业管理处理劳资矛盾更多采用柔性协商、补偿等方式,不可避免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
社保负担重,企业如何有效降低社保成本呢?
01措施一:员工年龄较大,可鼓励员工自愿提前退休
企业可以鼓励服务年限较长、年龄较大的员工,在本人自愿且符合国家“提前退休”政策的情况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企业申请办理“提前退休”。
企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员工开始享受社保局发放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员工希望发挥余热的,在其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与公司签订《返聘协议》,由公司按“退休后返聘人员”进行回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此时返聘的员工与公司之间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退休后的返聘关系,企业无需为其缴纳基于“劳动关系”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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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二:临时性岗位,合理实行劳务外包
对于部分短期性、季节性、临时性的工作,可以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工,为企业提供服务。
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费,劳务派遣公司向劳务工支付工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务工的社保、税费由劳务公司负责,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企业的用人成本和税费负担。(注意:劳务派遣的比例有法律的明确限制,不应广泛使用或滥用,只建议在流动性比较高的短期性、季节性、临时性工作岗位上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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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三:校企合作,合理引入顶岗实习生
对于现代企业而言,有时会面临“结构性缺员”的情况:员工人数很多,但在一些关键的技术岗、管理岗却比较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才。
直接对现有员工进行赔偿,需要漫长的培训周期;直接实行社会招聘的,招聘成本较高,且忠诚度难以保证,入职后可能流动性较大,过一段时间又要重新招聘。
此时,可以考虑与相关高校、专业类学校建立实习合作关系,鼓励具备专业知识的在校学校积极到企业参加顶岗实习。
一方面,学生可以学以致用,获得生活津贴,同时还可以了解社会需求、熟悉岗位技能;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降低部分岗位的用人成本,同时还可以从实习学生中提前培养更适合自身用工需求的未来员工。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的是实习津贴,无需缴纳社保和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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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四:调整企业薪酬结构,提高企业职工非工资性待遇及福利
社保征收的基数是按工资总额来计算,所以可以从这个角度去入手。可以参考的条例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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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五:股权激励
对于上升期企业,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员工变成企业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发挥员工积极主动性和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还可以降低社保缴费基数。
注意:股权激励需要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比较适合高收入的员工,不适用于低收入员工。低收入员工实行股权激励,可能会加重个税负担。
以上具体实施方案企业还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取得员工同意后方可执行。若老板懂得财税知识,方案落地实施将会更加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