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税收政策>+<园区服务>对接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税收优惠 > 企业税收政策

核定征收申请入口(本月/阐释)

标签:

作者:李永立 发布时间:2023-03-31 19:08:04 点赞:


核心内容:核定征收申请入口随着税收法规的完善和税务管理系统的不断升级,纳税人在进行各种纳税申报时也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其中,核定征收是一种特殊的税务处理方式,需要纳税人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核才能实现。下面将介绍核定征收申请入口及相关...


核定征收申请入口

随着税收法规的完善和税务管理系统的不断升级,纳税人在进行各种纳税申报时也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其中,核定征收是一种特殊的税务处理方式,需要纳税人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核才能实现。下面将介绍核定征收申请入口及相关流程。

一、核定征收概述

核定征收是指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由税务机关对其应纳税额进行审查并作出具体金额的决定后再进行征收的一种方式。与一般的计税方法相比,核定征收更为个性化、精准,并可有效避免因计算错误或漏报等原因导致的罚款和损失。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核定征收?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税函〔2017〕19号)规定,以下情形可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1. 新设生产经营单位未达到应纳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标准;
  2. 新设生产经营单位属于扶持重点支持行业或项目;
  3. 涉及跨年度结转亏损或留抵退税问题;
  4. 涉及多元融资、股权激励等复杂财务处理问题;
  5. 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

三、如何申请核定征收?

纳税人需要在符合以上条件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 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A类)。
  2. A类申报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必须提交的表格之一,包含了企业扶持期内的财务数据和所需信息。填写时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并注明希望采用核定征收方式。

  3.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纳税人是否符合条件。

  5. 提交申请材料至当地主管部门。
  6. 将填好并盖章签字的A类汇算清缴表及附加证明材料递交至当地主管部门,并领取受理回执单备查。待审核确认无误后,则可以按照确定金额进行缴费操作。

四、如何查询已提交的核定征收申请?

如果需要查询已提交过的核定征收申请,则可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或“手机服务大厅”进行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1. 打开网上办事大厅或手机服务大厅应用程序,并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账户。
  2. 选择“个人中心”或“我的办件”等选项进入服务页面,并选择“查询历史记录”功能模块。
  3. 在弹出窗口中输入相关信息并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看记录详情和状态变化。

五、注意事项

  1. 注意资料准确性: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A类)时要保证资料真实完整,尤其是对于涉及到数额较大或复杂运算情况时更要仔细检查以免影响最终结果。

  2. 注意期限问题:
    核定征收期限与普通计算方法相同,即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为正常期限,在此期间内完成所有汇算清缴手续即可。

以上就是有关核定征收申请入口及相关流程介绍,请广大纳粹们在遇到对应问题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操作,保障自己权益并顺利完成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