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了税费怎么退(今日/解答)
作者:王瀚清 发布时间:2023-01-13 04:44:27 点赞:次
税票可以作废退钱吗
法律分析: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de],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没有,销售方到所属税务机关申请作废(没有跨月)或者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带齐所有联次,到[dao]代开发票的窗口开具红字发票。按正常手续退税。最好查询当地官方[fang]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作废[fei]成功后,将所交税费原路退回。工作人员会告诉你查收退款的。
税务局代开发票作废后是否可以退回税费
发票作废后税金能退,企业的经[jing]办人员可以携带需要作废的发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发票章以及由税务机关要求填写的表格等[deng]资料[liao]至税务机关前台办理税金的退税。或登录税务系统中填写作[zuo]废信息并申请税金的退税。将开[kai]出的作废发票,全[quan]部追回,在纳税申报时,抵减申报期的应纳税款。不能直接退税,只[zhi]能抵减以后应该[gai]缴纳的税金。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xiao]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
个人发票作废可[ke]以退税吗
【法律[lv]分析】对于开出的作废发票,应该全部追回,在纳税申报时,抵减申报期的应纳税款。不能直接退税,只[zhi]能抵减以后应该缴纳的税[shui]金。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税票开错了税费能退,开具时发现有错误的,可即时作废。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shui]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
税[shui]务局代[dai]开发票作废后是否可以退[tui]回[hui]税费
发票作废后税金能退,企业的经办人员可以携带需要作废[fei]的发票、企业营业执照副[pi]本、公章、发票章以及由税务机关要求填写的表格等资料至税务机关前台办理税金的退税。或登录[lu]税务系统中填写作废信息并申请税金的[de]退税。税务局开专票作废以及退税流程如下:《退(抵)税申[shen]请表》一[yi]式四份。应退税款银行回单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专用发票应[ying]按下列要求开具:项[xiang]目齐[zhai]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ji]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发票作废[fei]后税金咋退
已抄过税的[de]发票[piao],不允许也无法作废了。只能走冲红重开程序。销售方本月必[bi]须先作为正常发票做账、申报交税。已开错的专用发票,看是否已交给购货方。(也可以在两联发票上盖作废印章或者[zhe]手写[xie]作废)发票保管好,一定不能遗失,留单位备查就行了。普[pu]票作废需要注意以下[xia]两点增值税普通发票跨[kua]月[yue]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期需要作废的发票要[yao]及时[shi]作废。
个人代开[kai]普通发票要作废税[shui]款怎么退
所以个人通过税局代开发[fa]票,如果发生销货退[tui]回等情况[kuang],销售行为已经作废,那么是可以作废已经开具的发票的。这种情况[kuang],个人应当携带退货证明或资料,去税局把发票的全部联次退回去,请求退回已经缴纳的税款。注:涉及退税的,需季度申报结束申报表形成应退税[shui]金后申请退税,如当月有[you]其他代开专票金额大于此红冲或作废发票金额,可于当月下次代开专票时直接冲抵。最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需要开增值税专用[yong]发票怎么办。
个人发票作废可以退税[shui]吗
不能直接退税,只能[neng]抵减以后应该缴纳的税金。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tui]票的。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zhi]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wu]等情形。
已开的增值税发票现在作废的话缴[zhuo]纳过的税款可以退回不
已开的增值税发票现在作废的话,缴纳过的税款是否可以退回需要根据情况[kuang]来定。如果是在税局代开的专票,这时交的税是不能退回的,只[zhi]能下次代开时抵减。如果是自己的开票系统[tong]开出的,只有当月开出的[de]发票能作废。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代开[kai]增值税[shui]专用发票作废了,已预缴税款可在作废该专用发票所属季度增值税申报以前,提交填写的《退税申请表》,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ban]理“误收多缴退抵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