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行为税收筹划案例(近期/诠释)
作者:吴宪华 发布时间:2022-10-25 05:53:58 点赞:次
核心内容:很多企业不单单只是经营某一类目的销售,销售时有些产品适用的税率是不同的,国家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没有分开进行核算的情况下需要从高适用税率。某钢材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钢材,取得含税销售额...
很多企业不单单只是经营某一类目的销售,销售时有些产品适用的税率是不同的,国家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没有分开进行核算的情况下需要从高适用税率。
某钢材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钢材,取得含税销售额1800万元,同时又经营农机,取得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前项经营的增值税税率为13%,后项经营的增值税税率为9%,该厂对两种经营统一核算,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税款,如何筹划?
统一核算需要缴纳增值税:(1800+200)÷(1+13%)*13%=230万元
由于两种经营的税率不同,分别核算对于企业更有利。
1800÷(1+13%)*13%+200÷(1+9%)*9%=22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