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返利税务规定(本月/商讯)
作者:仪强 发布时间:2022-10-22 05:16:48 点赞:次
一、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扣除促进商品销售和商品价格的价格。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
纳税人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和折扣额分别在同一发票上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折扣额另行开具发票的,无论财务如何处理,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以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财务费用计入实际发生时的现金折扣。
分析:销售折扣是事先确定的。因此,税法要求销售和折扣反映在同一发票上,以反映业务的全貌。
二、销售折让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买方在一定时间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跌,或者商品质量有缺陷等原因,卖方可以按照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买方相应的价格折扣或补偿。
分析:销售折扣是事后确定的事项,因此,发生折扣时,销售人员可以单独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售额。
分析:销售折扣是事后确定的事项,因此,发生折扣时,销售人员可以单独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售额。
如果卖方给买方相应的价格折扣或补偿,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三、销售返利返利是指制造商或供应商为刺激销售,提高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热情而采取的商业经营模式。一般要求经销商或代理商在一定市场和一定时间内达到指定销售额的基础上给予多少百分点现金或实物奖励。
销售返利为现金的,税法规定,买方收到返利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返利为实物的,卖方应视为销售,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免费赠送给他人),卖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行〔1994〕122号)3.免费赠送货物是否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将货物免费赠送给他人,受赠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以根据受赠人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