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账避税违法吗知乎全文(当日/消息)
作者:穆艳霞 发布时间:2022-10-21 07:03:20 点赞:次
办一张银行卡每月奖励600元,这在很多人看来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可就在近日,家住吴兴区的王阿姨却因这件事被判刑。
据了解,王阿姨是当地远近皆知的能干人,热心肠、朋友多,退休后一直在家帮儿子、儿媳料理家务,晚年生活安稳幸福。直到有一天,王阿姨侄子的一个越洋电话打破了她平静自在的生活。侄子表示为避税走账,想请王阿姨帮忙多办几张银行卡走账,并且承诺每张银行卡每月支付600元好处费。王阿姨心想这也不是一件大事,就组织家庭成员为侄子办理了多张银行卡。
随后,侄子又告诉她因为频繁走账,很多银行卡被冻结了,想让她再帮忙多办一些。王阿姨想着自己时常在人前吹嘘侄子,这次一定要让姐妹们看看,同时拉扯一把远亲近邻,让大家都搭上这趟“快速致富的列车”。于是,在她的带动下,不少亲戚朋友拖家带口纷纷办卡,在2年内办卡50余张,期间不断有高额资金从卡上流进流出,结算金额高达8亿余元。而王阿姨也等来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当她再次拨打侄子的电话时,那头已然是忙音。
吴兴法院审理认为,王阿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终,吴兴法院根据王阿姨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和情节以及到案后的认罪态度,判处被告人王阿姨有期徒刑2年8个月,罚金人民币6万元,追缴其全部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