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什么是扣缴义务人)AVH
作者:吴静静 发布时间:2022-05-20 08:02:33 点赞:次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将于3月1日起逐渐。本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有一个至关重要的转变,便是发布了预约办税服务。
国税总局前不久公布《有关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宜的通告》(下称《公告》),有年度汇算前期(3月1日至3月15日)办理要求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自己状况,在2月16日后登陆手机上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以上时间范围中的任何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不用预约,可以随时随地办理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APP截屏。
并没有预约到钟意时间该怎么办?
不用心急,可以挑选别的时间开展预约,还可以不预约,3月16日后立即登陆手机上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申请就可以。
如纳税人确实有紧急状况,又并没有预约到适合时间,还可以到负责税务局办税大厅立即办理。
3月1日后再预约还有机会么?
3月1日之后直到3月15日,纳税人依然可以利用手机上个人所得税APP预约网上办税,挑选未约满的随意时间预约就可以。
自然,纳税人还可以不预约,3月16日后立即登陆手机上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申请。
哪些人必须办理年度汇算?
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一)已预交税款超过年度汇算应纳税所得额且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二)缴税年度内获得的综合所得收益超出12万余元且必须缴税额度超出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的新项目不正确或是义务人未依规执行缴纳责任,导致缴税年度内少申请或是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理应依规按实办理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