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般纳税人纳税标准(2022年一般纳税人税收新调整)OJ
作者:徐惠清 发布时间:2022-05-19 10:51:07 点赞:次
一、什么叫“增值税起征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未做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税增值税。做到起征点的,全额的测算交纳增值税。
(一)应用领域仅限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现行政策根据:《增值税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力度要求如下所示:
(一)市场销售货品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二)市场销售应税服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缴税的,为每一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前述所称销售额,就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2.现行政策根据:《增值税改征增值税示范点实施细则》(税务〔2016〕36号)配件1第五十条
增值税起征点力度如下所示:
(一)按时缴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一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三)常见问题:
1.一般纳税人不适合增值税起征点,举例说明,备案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
2.应用领域扩张,不会再仅限于本人(个体户和普通合伙人),反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二、增值税起征点转变过程
增值税起征点
2013年8月1日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余元的公司或者非公司性企业
财政部国税总局有关城市房地产税收取一部分中小企业增值税和增值税的通告(税务〔2013〕52号)
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月销售额2万余元(含本数,相同)至3万余元
财政部国税总局有关进一步适用中小企业增值税和增值税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14〕71号)
2017年12月31日
财政部国税总局有关执行中小企业增值税和增值税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15〕96号)
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余元(按季缴税9万余元)
国税总局有关中小企业免税增值税相关问题的公示(国税总局公示2017年第52号)
2019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
月销售额10万下列(一季度销售额未超出30万余元)(含本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有关执行中小企业惠普金融性税收减免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19〕13号)
2021年4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月销售额15万下列(一季度销售额未超出45万余元)(含本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有关确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增值税现行政策的公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公示2021年第11号)
2022年4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适用3%增值税率的应税销售额,免税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有关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增值税的公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公示2022年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