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作废怎么操作(发票作废很严重吗)DGG
作者:孙敏光 发布时间:2022-05-19 06:49:25 点赞:次
许多公司一到月底,发觉进行不足了,就逐渐很多作废税票,觉得总之税收是以票控税,作废税票减少销项好像是最显著的避税方法。
却不知道,现金税四期 所得税风险管控警报系统 互联网大数据,如果你敢违反规定作废,税务局就敢查你!
违反规定作废票风险性极大,比较严重的也许会移交司法部门。
(1)补交税金
(2)另收税款滞纳金
(4)情况严重移交司法部门
什么情况税票可以作废?
而开所得税专用发票的作废
开票放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产生卖货退回、开票不正确等情况,接到退回的抵扣联、抵扣联合乎作废标准的,按作废解决;开具时发觉不正确的,可及时作废。
●作废标准:
(1)接到退回的抵扣联、抵扣联時间未超出销货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报税而且未做账。
(3)购方未认证或是验证结论为“纳税人识别号验证不符合”“专用发票编码、号码认证不符合”。
●作废方式:
在防伪税控系统里将相对应的数据信息报文按“作废”解决,在纸版专用发票(含未打印出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标明“作废”字眼,全联次存留。
●留存规定:
全联次存留10年。
而开所得税普票的作废
●作废标准:
接到退回的抵扣联未超出销货方开票当月。
●作废方式:
在防伪税控系统里将相对应的数据信息报文按“作废”解决,在纸版专用发票(含未打印出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标明“作废”字眼,全联次存留。
●留存规定:
全联次存留10年。
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的作废
经营者代开票后,产生卖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不正确、应税服务中断等情况,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票在开具当月向原代开税务局明确提出作废申请办理;不符作废标准的,可以根据开具红字发票方法对原代开票开展对冲交易解决。
●作废标准:
作废税票日期未超出销货方开票当月。
●作废方式:
向税务局递交已开具税票各联次,合乎作废标准的,税务局现场作废并取回已开具税票,需退回已征缴税金的,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不可以作废的税票
●所得税发票
由于所得税发票具备可重复性,没法收回的特性,因此发票系统软件不兼容作废实际操作,如产生卖货退回、开票不正确、应税服务中断等情况的,开票人应根据开具红色字体所得税发票开展抵减。
●成品油批发专用发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示2018年第1号)要求,全部成品油批发税票均须根据增值发票管理方法新系统中成品油批发税票开具控制模块开具,开具成品油批发税票时要遵循下列标准:开具成品油批发专用发票后,产生卖货退回、开票不正确及其销售折让等情况的,应按照规定开具红色字体成品油批发专用发票。因而,成品油批发税票开具不正确,应按照规定开具红色字体成品油批发专用发票。
●机动车辆市场销售统一发票
依据《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要求:开具纸版机动车辆市场销售统一发票后,如产生卖货退回或开具不正确的,销货方应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具体内容应与原蓝色字体税票一一对应,并理应取回顾客所拥有的机动车辆市场销售统一发票所有联次。
如顾客已申请办理车辆购置税税务申报的,不需退回纳税申报联;如顾客已申请办理机动车辆登记注册的,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如顾客为所得税一般纳税人且已抵扣增值税的,不需退回抵扣联。
顾客已经申请办理机动车辆登记注册的,销货方理应存留公安部门提供的机动车辆销户证实影印件;如顾客没法获得机动车辆销户证实,销货方应存留机动车辆制造业企业或是机动车辆经销商公司开具的退换证实或是有关情况说明书。
●已启用申请抵税或已出口退税启用确定的纸版所得税专用发票
依据《国税总局有关红色字体增值发票开具相关问题的通告》(国税总局公示2016年第47号)要求:所得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产生卖货退回、开票不正确、应税服务中断等情况但不符税票作废标准,或是因卖货一部分退回及产生销售折让,必须开具红色字体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