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的计税依据(运输费用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CIT
作者:罗云升 发布时间:2022-05-18 15:01:16 点赞:次
一、2021年8月31日前城建税计税依据剖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要求:大城市保护修建税以经营者依规具体交纳的增值税、所得税税款为计税依据。即依据文档描述融合现行标准申请结构化分析,大家具体计算交纳的增值税、所得税之和是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二、2021年9月1今后城建税计税依据剖析
2021年9月1之日起,留抵退税下的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发生了很大转变。26号公示第一条要求:“留抵退税额仅容许在依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明确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减”。增值税一般计税是区分于增值税简单计税,与此同时其计算应缴增值税额的形式也不同于预缴税款增值税。
一般计税计算应缴增值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简单计税计算应缴增值税额:销售总额×增值税率。
预缴税款增值税额=预付款÷(1 税率或增值税率)×3%
从应交纳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及其26号公示剖析,经营者推行增值税留抵退税后,下一个申报期仅有一般计税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才可以抵扣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别的简单计税交纳的增值税及其预缴税款的增值税所相应的城建税应全额的计算交纳。
举例说明:A公司2021年8月申请办理增值税留底出口退税200万余元,2021年8月,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的销项税为300万余元,进项税200万余元,应计算简单计税100万余元,应预缴税款增值税100万余元。2021年9月城建税的申请方法如下所示剖析:
(1)26号通告公布以前
应交纳增值税:300-200 100 100=300万余元
城建税计税依据为:300-200=100万元;
计算交纳城建税:100×7%=7万余元。
(2)26号通告公布以后
应交纳增值税:300-200 100 100=300万余元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为:(300-200-100) 100 100=200
计算交纳城建税:200×7%=14万余元。
26号通告公布之后,一般计税计算的增值税额为300-200=100万余元,留底税款为200万余元,2021年9月抵扣增值税留底税款只有以一般计税计算的增值税额100万余元为限,剩余的进项税额转出100万余元,在之后纳税申报期按照规定再次扣减。
26号公示自2021年9月1之日起实施,即2021年9月申报期依照26号公示开展城建税计税申请。经营者在2021年8月及之后有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状况,下个月申报期应留意城建税计税依据产生的巨大转变,防止导致税收风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