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个税计算公式表(2021全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IM
作者:赵长洪 发布时间:2022-05-16 06:19:18 点赞:次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对个税扣缴方法完成调节,于2021年1月1日起宣布执行。
对比以前的个税扣缴方法有什么区别吗?具体表现在下列层面。
以前的个税扣缴是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扣缴的工资基数是每个月5000的起征点
月应税额≤5000元,不扣缴个税
月应税额>5000元,必须预扣缴本月的个税,年尾再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例】小王是A企业职工,1-6月份收益8000万,7-12月均4000元,年薪总金额72000元,暂不考虑到各类扣减的问题。
那麼1-6月份每个月都必须交税:(8000-5000)*3%=90元(总缴税90*6=540元)
7-12月收益未达起征点,不用扣缴个税
年尾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72000-60000)*3%=360元
因此年尾汇缴必须退:540-360=180元
如今扣缴是按总本年度6万的起征信用额度扣缴个税,而不是按月了,如果当初从一月份累计,只需全年收入(应缴税额)沒有高于6万,是一直不用扣缴个税的。
累计应税额≤60000元,不扣缴个税
累计税额>60000元,必须预扣预缴税款个税
即在经营者累计不超过6万余元的月,不会再扣缴个人所得税;当累计收益高于了6万余元的本月及年之内后面月,再预扣缴个人所得税。
【例】小王是A企业职工,1-6月份收益8000万,7-12月均4000元,年薪总金额72000元,暂不考虑到各类扣减的问题。
那麼到9月底收益恰好6万,因此九月底以前,一直不用预扣缴个税,第10月才逐渐扣个税。
10月累计收益64000,则必须交税:(64000-60000)*3%=120元
11月缴税:(68000-60000)*3%-120=120元
12月交税:(72000-60000)*3%-120-120=120元
因此全年度共交:120 120 120=360元
必须交的税费是没转变的,并不会少缴。仅仅从扣缴的形式及其时间点有些许不一样,简单化了个税预扣缴步骤。
简易来讲便是:之前年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可是每月超出5千的,本月或是必须预扣缴个税,随后年尾汇缴的过程中再多退少补。个税调节以后,就简洁了,累计没超出6万的,立即可以不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