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天津市税率明细表)CMH
作者:蓝咏哗 发布时间:2022-05-15 17:03:00 点赞:次
核心内容:市人大常委公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天津市契税税率和减征免税方法的决策》已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大会于2021年5月26日根据,现予发布,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市人大常委公示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天津市契税税率和减征免税方法的决策》已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大会于2021年5月26日根据,现予发布,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有关天津市契税税率和减征免税方法的决策
(2021年5月26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大会根据)
依据《契税法》,融合本市具体,作如下所示决策:
一、在本市行政区划内迁移土地资源、房子所有权,承担的个人和单位为契税的经营者,理应根据《契税法》和本决策交纳契税。
二、本市契税的实际税率为百分之三。
三、因土地资源、房子被省市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征缴、征用土地,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再次承担土地资源、房子所有权的,其交易价钱沒有超过被征缴、征用土地的土地资源、房子赔偿费的一部分,免税契税;超过的一部分,理应征缴契税。
因不可抗拒损毁住宅,再次承担住宅所有权的,免税契税。
四、我国对减征、免税契税另有规范的,从其要求。
五、本决策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1998年1月25日天津市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天津市契税征缴实施细则》与此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