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怎么0申报(残疾人保障金残疾人申报条件)
作者:赖雄伟 发布时间:2022-03-24 00:36:46 点赞:次
1.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首先我们要知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2.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3.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注:对按年一次性缴纳保障金资金压力较大的用人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保障金按季申报缴纳申请。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即自2020年(含)起3个年度缴费申报期内。06特别提醒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5.实行分档征收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申报缴纳地点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一、残疾人保障金怎么0申报(残疾人保障金残疾人申报条件),要怎样解析
1.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打开残保金申报表,点击增加一行,只需填写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其他均为自动计算项,尤其第5列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可手工填报,为当地残联部门推送至税务数据,系统会自动计算本期应补退税额,若计算上存在减免的,系统会自动带出减免性质代码和本期减免费额。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按期缴纳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2.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大家具体可以咨询下当地税务局,按照要求来申报即可。
3.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即自2020年(含)起3个年度缴费申报期内,各用人单位残保金应缴费额计算办法,严格按照鲁财税〔2020〕1号文件执行。大家可以具体问问当地的相关部门,看看是否有相应的残保金减负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4.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括号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5.01残保金开征比如:长沙税务残保金的申报每个地方都有所不同,有按季度申报的,也有按年度申报的,就是按季度申报,就是按年申报,每年6月开始。(3括号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括号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

二、残疾人保障金怎么0申报(残疾人保障金残疾人申报条件),怎样做定义
1.按季申报缴纳的,每季申报缴纳额为全年应缴纳额的四分之用人单位应当在季末终了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缴纳及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申报征收期按年申报缴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减免规费(1括号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4.特别提醒:即使符合减免条件,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应进行申报(当地不需要申报的除外)。(4括号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4括号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括号以上的,这些企业不用交残保金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3括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6.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