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作者:王清琴 发布时间:2022-04-07 06:05:39 点赞:次
1.给予小微企业2022年防疫、消杀支出不超过50%补贴,按照企业规模分档补贴。支持生活物资保障企业加大保供稳价力度,帮助重点菜篮子经营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加强产销对接。对减免租金的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第3条申请减免。
2.支持大型企业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用市场化办法引导供应链上下游稳定原材料供应和产销配套协作,做好保供稳价。强化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协调等机制,高效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纾困扶持措施。
3.在普惠金融、降低成本、公正监管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支持。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现货市场运行时,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
4.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措施,打造点线面结合、中长期兼顾的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模式,加强诉求收集快速响应、重点行业重点帮扶,帮助小微企业稳发展、行长远。用好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大力推广企业码贷款码。
5.该行将继续坚守立足地方、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和中长期贷款力度。
6.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7.支持企业扩大市场、挖潜增效,鼓励企业并购重组、收购整合、强强合作。
一、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怎样去研究
1.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文化版权等无形资产融资模式,拓宽文旅企业抵质押物范围。
2.从我们近期对部分地方的调研情况看,中小微外贸企业保订单、保履约仍面临一定压力。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开展建设工作,研究出台支持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基地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和服务品牌,推动扩大服务出口,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商务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出台支持政策的落实举措,推动各地及时制定配套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惠企政策早落地早见效。
3.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相继落地。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当前国内外环境复杂严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要继续有针对性加强支持。
4.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星级以上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
5.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工信部将持续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部署落到实处。加大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普惠金融力度,引导扩大信用贷款、首贷、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业务规模,推广随借随还贷款。
6.鼓励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区属国有企业房屋,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
二、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怎样详解
1.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此次会议部署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措施、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等,将有利于减轻小微企业资金压力,更好助力企业发展。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特惠扶持政策。
2.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难的企业,可由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
3.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
4.小微企业经营环境持续改善,生产经营恢复企稳。工信部将持续密切关注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5.支持各地按规定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稳岗就业补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6.支持企业做特色提规模,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鼓励发展餐饮新场景新业态,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餐饮街区,培育一批网红街区和店铺。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适当延长信贷还款周期,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
7.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中下游制造业经营成本上升,影响行业效益。对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
8.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线上经营水平。国家在延续之前的助企纾困政策基础上,又新出台了一些针对性较强的阶段性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