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办法计税(简易计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作者:陈家武 发布时间:2022-03-27 01:53:11 点赞:次
1.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如果施工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项目,就不属于专用于的情形,就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周转材料、建筑机械设备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税务稽查应对策略鉴于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周转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税法规定,为了规避税务稽查风险,建议采用以下应对策略。这两者的区别是:税率不同。
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处理根据以上税法政策的规定,建筑和房地产企业通过以上分配计算分摊共同管理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计税项目分配的管理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简易计税项目分配的管理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符合条件的简易征收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纳税人,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为了规避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税务风险,采用的应对策略如下:负责材料采购部门分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向材料供应商发出材料供应进度计划。
一、简易办法计税(简易计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吗),怎么去认知
1.如果索取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项目共同管理费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一定要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到年底申报12月份的增值税时,要对一年中的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共同管理费用中已经抵扣过的总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计税分摊。
2.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其他个人以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肖太寿博士温馨提示:施工完毕,建筑企业工地上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拆除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临时建筑物已经抵扣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之前还有按13%税率征税的,现在13%这档税率已经取消了。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4.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以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扣除支付的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3简易计税,可以按3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接受的捐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基于管理费用实际发生时不可能分别向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一次性享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只能在年底对于简易计税项目分配的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处理。
二、简易办法计税(简易计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吗),要怎么阐明
1.有些项目不能扣除。十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结论建筑企业自购建筑机械设备、周转材料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完全可以抵扣基于以上税收政策的分析,建筑企业自购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和手脚架、挡板等周转材料,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情况下,该自购机械设备和其他周转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完全可以抵扣。
2.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十纳税人销售旧货。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2016年8月1日起,91个试点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4.其中要求材料供应商向简易计税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向一般计税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易计税项目分摊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工程项目部材料员分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验收到施工场地的建筑材料,并按照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编制材料验收确认单。十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按照简易办法计税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