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预缴税款申报表(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作者:王松海 发布时间:2022-03-25 04:15:27 点赞:次
1.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登录当地税务系统;进入国税局网站首页,右侧有办税服务厅登录;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国税纳税人登录;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进行登录。
2.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的内容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3.(2括号税务机关根据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情况,对全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占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比例明显偏低的,调整预缴方法或预缴税额。汇算清缴时限。
4.清算期限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扣除范围: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5.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上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6.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清算所得不适用新税法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清算期,正常的产业和项目运营一般都已停止,企业取得的所得已非正常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已不存在,因而清算期间税收优惠政策一律停止,企业应就清算所得按税法规定的基本税率(25%)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地税预缴税款申报表(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如何开始陈述
1.此规定下发之前,外商独资银行总行没有向所属的跨地区经营分支机构分配应就地预缴税款的,所属的跨地区经营分支机构在以后预缴期间不再就地补缴。税法对清算环节的资产所隐含的增值或损失一律视同实现清算是企业解散前的最后一道环节,清算过程完成后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和纳税主体资格将随之消亡。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2.企业清算所得的确定原则企业清算期间终止持续经营原则持续经营是会计的基本假设之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都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
3.(3括号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的规定,按15%的税率办理税款预缴。为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税务机关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未按要求调整的,将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注:地税系统现在都是采用手机动态验证码登录,纳税人需要先去税务办理绑定。
4.外商独资银行2007年新设立的跨地区经营分支机构,已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在以后预缴期间也不再进行调整。地税:登录地税局的官网;点击进入地税局官网,选择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提供了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各种功能,登录成功后按需求进行操作即可;申报缴税需要登录系统,有三种登录方式,最常用的是手机动态码登录。
5.第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纳税人缴税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在办理网上申报纳税的5个工作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变更。
二、地税预缴税款申报表(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怎样做阐释
1.纳税人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第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2.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是指企业清算过程中新产生的计入成本费用的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利润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
3.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办理外,对发生税款滞纳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4括号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从2008年1月1日起,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已按上述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按上述规定计算的减免所得税额。
4.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