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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个税优惠政策(个税减免政策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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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候双兰 发布时间:2023-04-25 09:56:42 点赞:


核心内容:静安区个税优惠政策一、专业技术人才个税优惠政策静安区实行专业技术人才个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标准从3500元调整为5000元;因职务调整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给予补偿的,其所得额...


静安区个税优惠政策

一、专业技术人才个税优惠政策

静安区实行专业技术人才个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1. 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标准从3500元调整为5000元;
  2. 因职务调整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给予补偿的,其所得额中减除本人在职期间取得的累计申请税收奖励收入部分后的余额部分按照其一次性拿到的方式计算纳税;
  3. 对于在静安区注册并缴纳社保超过6个月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其工资薪金所得在经过基本减除费用后,再按照20%的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二、家庭教育支出个税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每年子女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时家庭负担支出抵扣最新金额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住房租金个税优惠政策

在静安区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租房人员,其在静安区以自己名义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中,每月实际支付的住房租金可以按照最高每月1500元标准予以扣除。

个税减免政策六项

一、子女教育费用专项扣除

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子女教育费用支出。扣除标准为每年每个子女不超过1.2万元。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在职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在已扣除的学历教育费用后再次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为实际支出金额不超过4万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纳税人赡养父母、祖父母的,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标准为每年不超过6万元。

四、大病医疗专项扣除

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大病医疗费用支出。扣除标准为实际支出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

对于有住房贷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标准为每年不超过1万元。

六、租房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在符合条件的城市和地区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租房居民,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租房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北京市最高可享受每月1500元的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