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返还税收协议(珠海政府返还税收)
作者:常金宇 发布时间:2023-04-25 06:46:21 点赞:次
返还税收协议
珠海返还税收
1.背景介绍
珠海市是中国扶持开放的先行地之一,拥有较为完善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成为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中心。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珠海市实施了返还税收政策。
2.政策优惠
根据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获得以下税收返还:
(1)增值税返还: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申报纳税期间增值税留抵退税余额累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照留抵退税余额20%给予奖励性返还;若留抵退税余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则不享受此项优惠。
(2)企业所得税返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度实缴企业所得税金额的10%给予返还。
3.申请条件
享受珠海市返还税收政策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珠海市注册登记;
(2)纳税信用良好,未发生违法失信行为;
(3)依法纳税并按期申报纳税;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流程进行申请:
(1)填写珠海市返还税收申请表;
(2)提交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相应的税收返还。
返还税收协议范本
1.协议背景
为了支持企业发展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与企业签署返还税收协议,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关系。
2.协议内容
(1)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返还;
(2)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税款,并如实申报相关财务信息;
(3)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市场秩序;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在有效期内双方均需履行各自义务。
3.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填写返还税收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税收返还;
(3)双方应保持及时沟通,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4.协议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按照新的协议规定履行义务;
(2)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同意在友好协商基础上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