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税收政策>+<园区服务>对接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税收优惠 > 企业税收政策

新余市个人所得税地方优惠政策(江西省个人所得税)

标签:

作者:张义杰 发布时间:2023-04-22 01:21:53 点赞:


核心内容:新余市个人所得税地方优惠政策一、减免范围根据江西省个人所得税规定,新余市实施的地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减免范围:纳税人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5年的,可在第6年至第10年每年减免10%的应纳税额;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


新余市个人所得税地方优惠政策

一、减免范围

根据江西省个人所得税规定,新余市实施的地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减免范围:

  1. 纳税人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5年的,可在第6年至第10年每年减免10%的应纳税额;
  2. 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研发人员,其境内外籍专家、博士后等累计工作满1年后,在本市从事研发工作的,可以按照其实际工资获得每月最高3000元的减免;
  3. 对从事水利、交通、城建、环保等公益性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其实际工资获得每月最高2000元的减免;
  4. 对新入职且户籍在本市区域内的大学毕业生,每月可获得最高500元的减免。

二、申请流程

如果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纳税人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地方优惠:

  1. 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工资单等;
  2. 到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咨询具体操作流程;
  3. 填写个人所得税地方优惠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4. 经过审核后,税务部门将向纳税人发放减免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纳税人在申请个人所得税地方优惠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必须在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向所属的税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2. 减免政策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3. 如果纳税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减免,将逐步过渡其享受该优惠政策的资格。

江西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详解

一、范围与标准

江西省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范围与标准:

  1. 对从事水利、交通、城建、环保等公益性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其实际工资获得每月最高2000元的减免;
  2. 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研发人员,其境内外籍专家、博士后等累计工作满1年后,在江西省从事研发工作的,可以按照其实际工资获得每月最高3000元的减免;
  3. 对在江西省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为大学毕业生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在江西省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的人员,每年可减免12000元个人所得税;
  4. 对参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荣誉称号或者评定为优秀士兵、优秀官职务等级以及其他表彰奖励情况的人员,可在退伍后5年内享受每年减免6000元的个人所得税;
  5. 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个人,在江西省购买住房本息不超过12000元的部分,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按照实际支出或者最高限额扣除。

二、申请流程

如果符合上述优惠条件,纳税人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1. 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工资单等;
  2. 到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咨询具体操作流程;
  3. 填写个人所得税优惠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4. 经过审核后,税务部门将向纳税人发放减免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纳税人在申请个人所得税优惠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必须在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向所属的税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2. 减免政策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3. 如果纳税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减免,将逐步过渡其享受该优惠政策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