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注销清算所得税实例(诠释/回答)
作者:朱凯歌 发布时间:2023-03-26 07:12:35 点赞:次
个体户注销清算所得税实例
个体户注销是指个体工商户停止营业并进行清算的过程,而清算所得税就是在此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款。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实例。
一、某小超市停业清算情况
某小超市因为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于2021年3月31日正式停业。此时该店铺还有存货价值币10万元,未结清的供应商欠款10万元,还有一笔借款5万元未归还。
二、个体户注销流程
对于个体工商户注销,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提前30天向税务机关申报注销;
- 债权人,并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债权;
- 完成财产和资产的清偿;
- 提交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在上述流程中,要特别注意第二步债权人的时间和方式。一般来说,要在报纸上刊登3次,并通过其他途径(如电话、信函等)通知。
三、清算所得税计算方法
在完成财产和资产的清偿之后,就需要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了。其计算方法为:
清算所得额=账面收入-账面成本-账面费用-注销时未分配利润+非货币性资产净增值-处置非货币性资产的收益-债务减免金额-清偿债务支出总额
应纳税额=清算所得额×税率
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指不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如房屋、土地等。其净增值为当前估价与原购买价之差。
四、本例子中的具体计算过程
A.计算账面收入:
存货价值:10万元
未结清供应商欠款:10万元
借款未归还:5万元
账面收入:25万元
B.计算账面成本:
存货价值:10万元
账面成本:10万元
C.计算账面费用:
(1)房租水电等费用共花费6万余元。
(2)税务代理费用800元。
(3)其他各项支出共计3000元。
账面费用合计:6.8万元。
D.计算注销时未分配利润:
该小超市从2019年经营至2021年底停业,在此期间每年均盈利5万余元。因此,在2021年3月31日停业时仍有1.5万余元未分配利润。
注销时未分配利润:1.5万元。
E.非货币性资产净增值:
该小超市购买了一套房子,在2019年购买价格为20万,在2021年评估价格为30万。
非货币性资产净增值:10万元。
F.处置非货币性资产收益:
该小超市卖掉了另外一套房子,在2018年购买价格为15万,在2020年售出价格为25万。
*注意这里是“处置”而不是“获得”,因此应当取负数。
*如果没有处置非货币性资产,则这一项可以省略。
处置非货币性资产收益:-10万元。
G.债务减免金额:
由于某家供应商倒闭了无法履行合同,该小超市损失了3万元。
*如果没有债务减免,则这一项可以省略。
债务减免金额: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