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近期/信息)
作者:王云朋 发布时间:2023-03-21 15:44:49 点赞:次
核心内容:不允许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个人所得税是税收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税种,也是广大纳税人最为关心的一个税种。在实际征收中,有些情况下不允许进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根据个人所...
不允许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个人所得税是税收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税种,也是广大纳税人最为关心的一个税种。在实际征收中,有些情况下不允许进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综合所得额或者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两种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选择按照综合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指在综合计算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一种计算方法。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 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 因工作变动、离职等原因未能按月足额预扣按照最新税收政策文件执行的自然人;
- 其他需要核实或确认其应纳税额度的自然人。
不允许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适用于大部分自然人,但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核定征收的:
- 已经足额代扣代缴:
- 已经完成预扣按照最新税收政策文件执行:
- 未超过规定标准:
如果你在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内已经通过单位代扣代缴了全部应交个人所得税,那么就不能再进行核定征收。
如果你作为受薪阶层在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内已经按时足额地完成了预扣按照最新税收政策文件执行义务,并且没有其他符合条件可以申请退回部分已交款项或者延迟缴款日期,则不能再进行核定征收。
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等各类应纳项目,在金额上存在着一些上限和下限规定。比如说对于奖金来说,在1000元以下则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你在这样一个范围内,则不能再进行核定征收。
结论
总之,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注意到以上三种情况,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上去考虑是否还需要进行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应当交多少钱的操作。同时也要注意避免出现违规行为,避免因此而产生任何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