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1年70号文件(本月/研读)
作者:叶书军 发布时间:2023-01-06 21:08:45 点赞:次
小微企业增值税减税免交规定
如果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yu]专[zhuan]项用途财政[zheng]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cai]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yi]下条件的。该项营[ying]业外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guan]政策[ce]规定,视为财政性资金,按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he]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处理。企业今后就该项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时,也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在企[qi]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专项用途财政资金拨款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征收,属于政府奖励的资金,新《企业所得[dei]税法》第七[qi]条规定了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zheng]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等三项收入为[wei]不征税收入。共为你查到两个财税70号文件,请根据结果对照使用:财税[2011]70号[hao]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zhi],仍然有效。
财政拨款形成的固定资产计[ji]提的折旧纳税调增吗
如果收到这笔款当年你们就将它作为营业外收入,并且合并到所得里面交所得税了[liao],其后续支出形成的[de]固定资产折旧不需要调增,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收到这笔款当年你们[men]未交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she]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当天)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shui]税控系统专用[yong]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zheng]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而财税[2011]70号适用时间段为2011年1月1日以后。即对于[yu]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应按如[ru]下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第一:取得[dei]资金的层级必须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这里的县级以上包含县[xuan]级。据悉,重庆水务2017年8月11日发布2017年半年[nian]报称,公司从重庆市财政局取得[dei]的污水处[chu]理服务结算资金,已按财税[2011]70号将污[wu]水处理收入作为企业所得[dei]税的不征税收入进行申报。
注册[ce]公司:不[bu]能任性的税收优惠政[zheng]策
据悉,重庆水务2017年8月[yue]11日发布2017年半年报称,公司从重庆市财政局取得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资[zi]金,已[yi]按财税[2011]70号将污水处理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进行申报。《财政部国家[jia]税务[wu]总局关于[yu]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企业从县级[ji]以上各级人民政[zheng]府财政部门[men]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ru]。
财税[shui]公司一般有什么服务
一般有[you]如下服务:创建或整理账务,编成记账凭证、注册账簿[bu]、编成会计报表。填写各项税务报表及附表,办理纳税申报,还包括电子申报和语音申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确认,减免税及免税[shui]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jin],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yi]作为不征税收入。
如何理解财税201170号文件精神
笔者现对财税[2011]70号文进行浅要解析。该文件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di]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suo]得税法第七条第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de]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没有,现[xian]仍在执行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2016.6.30没有被取代或更新规定。
政府[fu]补贴做营业外收入要交税吗
政府补贴做营业外收入,要交税。但符合不征收[shou]规定的不要税。如符合[he]以下条件的属于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shi]从收[shou]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xiang]用[yong]途的资金拨付文[wen]件。借记“应交税费——应[ying]交增值税(减征或已[yi]交税额)”5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5000元。该项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视为财政性资金,按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