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搬迁损失扣除年度(本月/分析)
作者:周德宝 发布时间:2022-12-23 22:18:55 点赞:次
汇总纳税的企业政策性搬迁由哪级税务机关清算
企业[ye]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zhao]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zhe]旧[jiu]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府[fu]拆迁补偿税收财政部为规[gui]范企业因城镇规划,库区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搬迁而收到政府给予的相应补偿款的有关财务处理问题。发出通知规定,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宅房屋拆迁[qian]最低补偿标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由市国[guo]土房管局定期公布。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ji]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
政策[ce]性搬迁&退二进三&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对[dui]企业以[yi]搬迁补偿收入重置资产的折旧和摊销[xiao]额是否计入费用支出的规定不一致。税收: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huo]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搬迁完成年度,企业应进行搬迁清算,计算[suan]搬[ban]迁所得:从搬迁开[kai]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根据[ju]《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ye]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you]关企业所得[dei]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shui]函[2009]118号)文的规定。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shou]入。
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的所得[dei]税处理
企业利用政策性[xing]搬迁[qian]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ding]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从[cong]规[gui]划搬迁次年起的5年内,其[qi]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dang]年应纳税所得额。2012年10月1日起施[shi]行的《企[qi]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fa]》第6条规定,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收[shou]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取[qu]得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补偿收入。具体包括: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作转[zhuan]增营业外收入处理[li]。借:其它[ta]应付款-专项应付款贷:营业外收入企业搬迁结束后,如有搬迁损失,可以一次性在搬迁完成年[nian]度,作为企业损失扣除;或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作为企业损失扣除。
公司搬迁赔偿金需要纳税吗
是要计入收入的,但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要分情[qing]况。企业在[zai]搬迁期间发生的搬[ban]迁收[shou]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因而,按照上述的规定,如果您单位有固定资金重置计划,那么相关的搬迁收入可以在5年内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搬迁损失可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或者[zhe]自[zi]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两[liang]种方[fang]法一经选定,不[bu]得改变。企业搬迁[qian]过程中[zhong]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
企业政策性搬迁置换的土地的入账[zhang]及摊销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性搬迁与非[fei]政策性搬迁的主要区别体现为[wei]:一是,企业取得搬迁补偿收入,不立即作为当年度的应税收入征税,而是在搬迁周期[qi]内,扣除搬迁支[zhi]出后统一核算。二是,给予最长五年的搬迁期限。企[qi]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fang]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ji]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mu]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kuo]搬迁当年度)的年度。十八条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wei]搬迁损失。搬迁损失可在下列方法中选择其一进行税务处理: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zuo]为[wei]损失进[jin]行扣[kou]除。
企业因政策性搬迁收到的补偿款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ye]从规划搬迁次年[nian]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ru]或处置收入暂[zan]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dei]额。搬迁损[sun]失可以在搬迁完[wan]成年度,一次性[xing]作为损失进行扣除,也可以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上述[shu]方法由企[qi]业自行选择,但一经选定。搬迁损失可以[yi]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chu],也可以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上述方法由企业自行选择,但一经选定。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ban]迁补偿款。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zhuan]项[xiang]应付款”科目。
政府搬迁补偿如何入账
收到政府搬迁补偿会计处理根据[ju]《企[qi]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bi]性资产。企业搬迁结[jie]束后,如有搬迁损失,可以一次性在搬迁完成年度[duo],作为[wei]企业损失扣除;或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作为企业损失扣[kou]除。
企业所得税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
企业按照规定将因搬迁拆除的固定资产或其他资[zi]产报废的损失,或安置[zhi]职工的其他支出已在企业所得[dei]税前扣除的,不得重复计入扣除[chu]。搬迁企业应自取得第一笔[bi]政策性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的年度纳税申报时,将[jiang]政[zheng]府搬迁文[wen]件[jian]、公告。企业因转换生产经[jing]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jiang]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qi]业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