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个税筹划分析(当日/诠释)
作者:邵诵朗 发布时间:2022-10-27 06:25:22 点赞:次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咨询、顾问......等劳务的所得。区别于工资薪酬,因为支付单位不是跟你签劳动合同,也无须为你缴纳社保。劳务报酬所得,作为个人综合所得的一部分,在取得时,由支付方代扣代缴(预缴),年度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并入年度综合所得的,除了劳务报酬,还有工资薪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
劳务报酬所得,预缴税率如下表:
劳务报酬按次申报,每次申报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上表含税级距,计算劳务报酬。
例如1:收入24000万,应纳税所得额= 24000*(1-20%)= 19200,适用第1级数,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19200*20%= 3840元。
例如2:收入60000万,应纳税所得额= 60000*(1-20%)= 48000,适用第2级数,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48000*30% -2000= 12400元。
接下来通过案例,我们了解一下,如何通过成本转移,进行劳务报酬的个税筹划。
案例如下:
关某作为讲师,应邀参加甲公司举办的医学讲座,甲公司支付课酬的方式有两种:方案一,甲公司支付课酬60000元,各种费用均由关某自行承担(预算交通、住宿、餐饮等必要费用10000元);方案二,甲公司支付课酬50000元,各种费用均由甲公司负担。关某应如何选择?
税筹分析如下:
方案一,关某应纳税所得额= 60000*(1-20%)=48000,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48000*30%-2000= 12400元,扣除10000必要费用。
到手金额=60000-12400-10000= 37600元。
方案二,关某应纳税所得额= 50000*(1-20%)=40000,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40000*30%-2000= 10000元。
到手金额=50000-10000=40000元。
采用方案二,课酬收益比方案一增加2400元。
此筹划的思路是,劳务报酬减除费用按800或20%,与实际支出无关,因此关某10000元的必要支出,在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中无法抵扣;而将这笔支出转移到甲公司,甲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抵扣。两个方案,甲公司同样是支付60000元费用,不会产生额外税负。
由于个税的改革,劳务报酬预缴的税费并不是最终应缴纳的税费。多数情况下,劳务报酬预缴的个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退还,但具体要看其他并入综合所得的收入情况,适用的是第几档税率。
关于劳务报酬所得的个税筹划,还有多种方式方法,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