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是在纳税人(6分钟前更新)
作者:陈珍财 发布时间:2022-10-20 04:56:23 点赞:次
上文已经讲到律师事务所要交的税,下半部分主要讲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的一些途径。
三、律所的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也就是在不违法的情况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等方式进行有计划、有规划的统筹安排,实现节约缴纳税款的目的,为企业的运营赢得更多的利益的过程。总得来说,应纳税所得额的扣减、地方税收优惠、财政返还等都属于税务筹划的途径。
(二)律师事务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前文已经提到,律师事务所本身没有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增值税,而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也就是说只要有收入进账,需要开具发票就必须缴纳增值税。律所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上是律所合伙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基础,在专业上这被称为“先分后税”。
在了解税务筹划的具体途径之前,首先要读懂一个公式。律师事务所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前年度亏损。按照上述公式律所应纳税所得额要先扣除已经缴纳的增值税与各项附加税再减去当年亏损或以前积累的年度亏损,扣除这些项目后还需要扣除成本支出。
(三)律师事务所成本费用的扣除
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包含以下几项:
1、工资薪金:律师事务所内实际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但需要注意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如果个体工商户的业主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依据法律规定可以扣除一定的费用,费用扣除标准为60000元/年。
2、社保支出:律师事务所为合伙人和雇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可以扣除,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在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同时需注意个体工商户业缴纳的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基数不能超过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
3、其他个人保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借款及利息:律师事务所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产生的利息需要区分债权人性质,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没有限制,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扣除。由此条可见,律师事务所在经营中产生亏损,不要以个人借款注资,可以以律所名义对外借款,除亏损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借款及利息也可以计入成本费用。
5、三项经费(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律师事务所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招待费:律师事务所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筹办律所时,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开办费。
7、广宣费:律师事务所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8、协会会费:律师事务所按照规定缴纳的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9、租赁费:固定资产的经营租赁费,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融资租赁费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10、财产保险:律师事务所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可以扣除。
11、公益捐赠:律师事务所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商业赞助捐助不得扣除。
12、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律师事务所所需要购买的其他公司的服务,如各类软件的会员等可列入此项。
13、自行购买各类资产(例如购房、购买车辆):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
14、办案费用:办案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可以扣除。办案费用的扣除需要结合律师个人办案费用扣除进行梳理,因为律师事务所的营收归根结底是每一位律师的创收总和,这与普通的合伙企业存在根本的区别。在企业中差旅费的报销是统一的,由企业进行成本扣减也是统一的,而在律所中,每一位律师的身份不同,办公费用的抵扣也就不同。
①提成律师,提成律师的办案费用在律所中是不能报销的,但在收入分配上,提成律师享有办案费用支出扣除额。
②合伙人。合伙人的办案费用为凭票报销、据实扣除。
四、律师个人税负及税务筹划
(一)律师个人税负
律师个人税负以其在律所中的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合伙人律师从律所取得收入,按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提成律师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同样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但其与提成律师存在区别,律师事务所代扣缴兼职律师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其收入全额直接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级累进税率表)
(七级累进税率表)
(二)律师个人税务筹划途径
1、办案费用
上文提到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可以扣除。合伙人的办案费以其实际支出为准,凭票报销、据实扣除,在律所应纳税所得额成本扣减的环节进行扣除。而提成律师在收入分配的环节中,享有办案费用支出扣除额,剩余所得再依照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个人所得税除每年6万元的基本扣除费用外,还有专项扣除额度,主要有以下六项:① 子女教育。扣除标准:每个子女1000元/月;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1000元/月,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③住房租金。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其他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1100元/月扣除,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800元/月扣除;④大病医疗。扣除标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⑤继续教育。扣除标准: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⑥赡养老人。扣除标准: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月。
3、年终奖单独/合并计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规划,一定要充分利用年终奖允许单独一次性计税的优惠。一般来说,工资越低选择合并计税的方式就越有利;工资越高,选择单独计税的方式越有利,不过两种计税方式并不会产生过于悬殊的差距。
4、区分综合所得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六)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也就是说以上四项虽然都属于综合所得,但在计算收入额时有所区别。工资、薪金的收入直接等于收入额,而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的80%计入收入额,稿酬所得在此基础上,再打七折,律师办理个人所得年度汇算时要注意所得来源,按比例计入年度收入。
5、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缴存比例内,均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