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合理规避增值税(本月/阐释)
作者:任殊钢 发布时间:2022-10-19 10:44:50 点赞:次
核心内容:十多年前,为跨国企业做税务筹划项目,就遇到关于索赔的处理。当时,我在财税咨询公司任高级项目经理,翻译国外普华永道的审计报告和建议,前往开发区生产制造企业了解情况,拟定方案后去税务机关沟通落地。今天,同事又问起赔偿费是否征税的...
十多年前,为跨国企业做税务筹划项目,就遇到关于索赔的处理。当时,我在财税咨询公司任高级项目经理,翻译国外普华永道的审计报告和建议,前往开发区生产制造企业了解情况,拟定方案后去税务机关沟通落地。
今天,同事又问起赔偿费是否征税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企业索赔收入是应征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关键在于是否应征增值税收入。当年我们费尽全力,其实也是在争取不纳增值税,不过,一旦纳入增值税价外费用范围,是很难操作的。
税务机关认为,企业因过去发生的销售索赔,只要与质量、数量有关的,基本上都是应征增值税的范围。在此,包括销售折让和折扣、返利等的业务模式,不管以何种名义会计核算,均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新生案例恰是我所采用的方案点,举证价格索赔与产品或设备的质量、价格无关,与质量无关是必须的,与价格无关却是大战。我们熟知的与价格无关的,是经济合同执行前的违约责任,造成合同取消执行并且先行一方进行的索偿,不征收增值税。
那么,合同执行后又有何种可能性,收到与价格无关的赔偿金不征增值税的?要如何设置合同约定?资金流向怎样从国内流向国外?如何在成本定价和索赔费用,两个方面进行规划,运用特别纳税调整办法解决问题,规避增值税收入的征收,是我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