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流程(近期/表述)
作者:马皓 发布时间:2022-10-17 08:00:57 点赞:次
经人社部、财政部审核同意,2021年度山东省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确定为6893元。烟台市第一时间提报信息需求启动系统程序调整,目前已经完成2021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核准程序准备工作。
据悉,对于重新核定正式待遇形成的《待遇核定表》,当事人应确认2021年度的缴费是否低于最低缴费基数,以确定是否存在基数差补缴的情况,无误的要及时签字确认,由单位将所有退休手续资料报人社部门归档。
烟台市实行退休网上申报审核,因此,退休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劳资人员应于12月10日前抓紧打印退休人员的《待遇核定表》,逾期全市将统一复核2021年度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届时单位端将无法打印表格,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打印。今后一段时间内,单位劳资人员和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会通知基数差补缴和签字确认相关表格,需要退休人员积极配合。
围绕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发这个问题,市民对于养老待遇可否预知、是否分档等有很多疑问,记者也通过联系人社部门,对热点问题进行了采访。
养老待遇可否预知——
“能不能提前看看退休时候能领多少钱?”
据了解,作为目前养老待遇计发的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规定,待遇核定要用到退休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现在公布的是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而这个数是个变量,所以,养老待遇无法预知。
核定待遇是否分档——
“挂挡缴费的,已经有29年的工龄了,是不是应该咬牙再交一年社保,缴到30年,30年这个档次领取待遇是不是更高?”
记者了解到,国发〔1978〕104号作为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计发的“前世”,特点就是未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工龄、按本人标准工资核定养老待遇。在“前世”,企业职工确实是按照工龄分档核定退休费。鲁政发〔2006〕92号文施行后,作为现行的计发办法,不按照工龄分档核定养老待遇,主要与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相关,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
突击交高基数能否拉高待遇——
“还有2年退休,这2年按照封顶指数交社保,退休时候是不是能拿更高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