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税收政策>+<园区服务>对接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个人独资 > 个人独资公司

福州新区税收优惠政策(本月/推荐)

标签:

作者:薛钰 发布时间:2022-10-01 20:01:08 点赞:


核心内容: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近日正式出炉!配售型人才住房以预售时点备案价7折或现房销售时点市场价7折出售。配租型人才住房实施分档租金,最高可免租金。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


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近日正式出炉!配售型人才住房以预售时点备案价7折或现房销售时点市场价7折出售。配租型人才住房实施分档租金,最高可免租金。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8〕11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20〕4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6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实现福州滨海新城“引人才、聚人才”目标,营造有利于滨海新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方案

(一)人才住房

滨海新城人才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性支持,限定套型面积、租售价格和处分条件等,供应符合滨海新城人才居住标准的政策性住房,分为配售型人才住房与配租型人才住房。

(二)人才住房房源

人才住房来源于滨海新城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的人才住房、经营性地产配建的住宅、回购的住宅以及各类可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配租的住宅。

(三)人才住房供应范围

福州滨海新城规划管控区188平方千米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民办非企业。

(四)人才住房供应方式

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按人才标准及社会贡献大小,分别以销售或租赁的方式供应(即配售、配租)。

(五)人才住房适用对象

1.基本要求

①申请人已与滨海新城范围内注册成立的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

②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未享受省、市相关购房租房优惠政策,或已享受省、市有关人才租房优惠政策(包括租住酒店式人才公寓、社会租赁房、公共租赁房,享受人才租房补贴等)的人才,在获得滨海新城人才住房购买或租赁资格后,须退出已享受的其他人才住房政策优惠,已享受的人才租房补贴必须退还。

③符合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与政策支持的,从其规定。

2.配售型人才住房对象

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工薪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福州六城区无房产且在本方案出台前2年到申请之日期间在福州市无房产及房产交易记录。

(1)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的特级、A、B、C类人才;滨海新城范围内经批准符合组织、人社系统制定实施和适时更新的省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的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并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A类标准的人才。

(2)滨海新城范围内事业单位(含科研院所)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受聘于相应岗位的人员。

(3)滨海新城范围内事业单位(学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受聘于相应岗位的人员,或基础教育学校引进的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

(4)滨海新城范围内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二级及以上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包括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护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心理学类、卫生管理类等专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学制毕业),取得医学学士或理学学士学位及以上的人员;

②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学硕士或理学硕士学位及以上的人员;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受聘于相应岗位的人员。

(5)滨海新城范围内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受聘于相应岗位的人员,且年度工薪个人所得税在滨海新城已连续3年年缴交0.6万元及以上。

(6)滨海新城范围内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创新型骨干人员:近3年,获得至少3项有效发明专利或5项有效实用新型专利,且专利已以完全转让、许可转让、合作生产或技术入股等形式进行商业化应用的第一专利权人。

(7)滨海新城范围内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创业型骨干人员,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3年,在滨海新城注册的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累计融资1000万元及以上投资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②近3年,作为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人身份,在滨海新城主投项目不少于3个,且累计投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

③近3年,在滨海新城创办的累计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且持股30%以上的股东(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8)滨海新城范围内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创造型骨干人员,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年度工薪个人所得税缴交3万元(含)以上且在滨海新城已连续缴交3年,限制物权期内连续在滨海新城缴交,在限制物权期满以及工薪个人所得税自购房之日起缴满30万元情况下(未缴满,则限制物权期顺延,直至缴满为止),按照配售型人才住房产权约定予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②年度工薪个人所得税缴交5万元(含)以上且在滨海新城已连续缴交2年,限制物权期内连续在滨海新城缴交,在限制物权期满以及工薪个人所得税自购房之日起缴满30万元情况下(未缴满,则限制物权期顺延,直至缴满为止),按照配售型人才住房产权约定予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③年度工薪个人所得税缴交10万元(含)以上且在滨海新城已连续缴交1年,限制物权期内连续在滨海新城缴交,在限制物权期满以及工薪个人所得税自购房之日起缴满30万元情况下(未缴满,则限制物权期顺延,直至缴满为止),按照配售型人才住房产权约定予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④具有全日制本科以及以上学历且年度工薪个人所得税在滨海新城已连续2年年缴交1.2万元及以上,限制物权期内连续在滨海新城缴交,在限制物权期满以及工薪个人所得税自购房之日起缴满12万元情况下(未缴满,则限制物权期顺延,直至缴满为止),按照配售型人才住房产权约定予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⑤近2年,企业全口径税收每年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3.配租型人才住房对象

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工薪个人所得税)1个月及以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长乐区无房产。

(1)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的特级、A、B、C类人才;滨海新城范围内经批准符合组织、人社系统制定实施和适时更新的省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的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并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A类和B类标准的人才。

(2)滨海新城范围内事业单位(含科研院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受聘于相应岗位的人员。

(3)滨海新城范围内事业单位(学校)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受聘于相应岗位的人员。

(4)滨海新城范围内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二级及以上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包括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护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心理学类、卫生管理类等专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受聘于相应岗位的人员。

(5)滨海新城范围内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受聘于相应岗位的人员。

(6)滨海新城范围内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创新型骨干人员:近3年,获得至少1项有效发明或2项有效实用新型专利,且专利已以完全转让、许可转让、合作生产或技术入股等形式进行商业化应用的第一专利权人。

(7)滨海新城范围内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创业型骨干人员,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3年,在滨海新城注册的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累计融资500万元及以上投资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企业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每个申报单位申报不超过2人);

②近3年,作为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人身份,在滨海新城主投项目至少1个,且累计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

③近3年,在滨海新城创办的累计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且持股30%以上的股东(每个申报单位申报不超过2人)。

(8)滨海新城范围内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创造型骨干人员,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年度工薪个人所得税缴交2万元及以上,租赁期内连续在滨海新城缴交,若租赁期内年度工薪个人所得税缴交不足2万元,退出配租型人才住房;

②具有全日制本科以及以上学历且年度工薪个人所得税缴交0.6万元及以上,租赁期内连续在滨海新城缴交,若租赁期内年度工薪个人所得税缴交不足0.6万元,退出配租型人才住房;

③近2年,企业全口径税收每年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申报不超过2人)。

福州新区税收优惠政策,本月推荐

二、配售配租型人才住房标准及价格

(一)配售型人才住房标准及价格

配售型人才住房户型面积控制在60-120平方米。配售型人才住房价格按政府指导价执行,以预售时点备案价7折或现房销售时点市场价7折出售。

(二)配租型人才住房标准及价格

配租型人才住房户型面积控制在30-90平方米,实施分档租金。

1.免租金: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人才,《外国来工作分类标准(试行)》A类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

2.按市场租金标准3折出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3.按市场租金标准5折出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全日制本科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就职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外国来工作分类标准(试行)》B类人才。

4.按市场租金标准7折出租:其他符合滨海新城配租住房的人才。

三、配售型人才住房产权约定

1.购房人享有100%限制物权,在获得完整产权前限制其交易、收益、抵押等处分权,但购房人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原则上限制物权期为10年。继承时按不动产登记现状权益继承。

2.购房人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自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不足10年的,政府和购房人各享有50%房产增值收益(交易时点评估价减去购买价),购房人向政府补交政府享有的50%房产增值收益后,可以将不动产登记申请变更为普通商品房,并获得完整产权和上市交易权利,政府享有上市交易优先回购权(有考核工薪个人所得税缴交标准的,未缴足部分在个人房产增值收益中扣回)。自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之日起满10年且购房人在滨海新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工薪个人所得税)满10年后,不动产权登记可直接变更为普通商品房(限制物权期顺延的,从其规定),购房人可自主上市交易,交易收益全额归人才所有。

以上人才住房产权约定应在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配租型人才住房租赁约定

配租型人才住房租期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后根据承租人业绩贡献等情况确定是否续租。配租型人才住房不得转租转借,承租和续租管理按照租赁合同执行。

五、配售配租型人才住房申请审核

(一)制定方案

长乐区人民政府根据申请单位对滨海新城贡献情况、申请对象数量以及房源供给等情况进行统筹,提出房源配售配租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二)人才家庭认定

人才家庭以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作为认定标准,一个人才家庭只能购租一套人才住房,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照“就高从优”的原则,由层次较高的一方申请,不得重复享受。

(三)受理审核

由符合配售配租条件的人才向所在企业或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企业或单位初审后,由长乐区人民政府牵头区相关部门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购(租)房人才名单后,经过摇号和公示等程序确定购(租)房人才名单,并向购(租)房人才出具《购(租)房资格凭证》(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配售配租型人才住房退出机制

(一)配售型人才住房退出

配售型人才住房退出按照配售型人才住房产权约定条款执行。已购买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后退出的,滨海新城不再受理该人才关于住房保障的申请。

(二)配租型人才住房退出

1.租住人才住房须严格按照租赁合同执行。

2.对个人主动申报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主管部门给予承租人不超过6个月的搬迁过渡期,在搬迁过渡期内,承租人可继续按照原承租价格缴交租金,并在过渡期满前主动搬离。

3.对按规定要求收回住房,承租人拒不退出的,由长乐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按市场租金的2倍处以违约金。

七、组织领导及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福州新区管委会牵头相关市直部门以及长乐区政府等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工作涉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组织实施

长乐区政府负责,区直相关部门组成专项工作小组,组织滨海新城人才住房管理工作,并通过建立滨海新城人才住房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优化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服务。

八、附则

1.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本实施细则与榕政办发〔2019〕9号文不相一致的规定,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3.本实施细则由福州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乐居好房双十一,百亿补贴动真格】

推荐阅读

    1.代理注册公司手续(公司代注册需要多少钱)

    代理注册公司手续(公司代注册需要多少钱)1.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怎么填填报表式填报表式为《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纸介质报表年报1022表。2.业内分析人士指出,雄安周边一天多地限购,充分说明当前房地产下的各类炒作因素很多,喀...

    2021-11-14<作者: 韩易洋>

    2.房产税税率的最新规定(房地产的适用税率)CYW

    有人说,房产税就像是一张饼,反反复复、正面反面地烙,就是一直不上桌。官方态度越来越明确,房产税的脚步也越来越近。4月13日晚间,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表示将推进房地产领域“放...

    2022-05-20<作者: 吕忠庆>

    3.税务黑名单解除要多少钱(税务局黑名单怎么解除)

    为了减轻压力,骗”税行,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虚开或买卖发票”,关押在“小黑屋”内,96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失信黑名单多久解除,说到“两套账”,有的创业者说我做的很隐蔽、,工贸公司共安置残疾人14人,结果可想...

    2022-05-24<作者: 孙棚兰>

    4.税收专业不建议考研(财务部税收筹划)

    税收专业不建议考研(财务部税收筹划)1.70员工宿舍可以扣除租金支出吗。当地规定房产税分季缴纳,每季税收评估度开始月份缴清该季税款,房产税税率为2%。《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2.4203员工数量...

    2022-01-22<作者: 高凡茹>

    5.交房产税需要什么资料(转租用交房产税吗)BNS

    今日跟各位共享一个问题,便是企业转租房子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房地产税?环境状况是如此的,有一个顾客在产业基地租了一个公司办公室,可是由于业务流程的问题,她们如今不用那么大的会议室了,因此只想要租一部分。可是由于她们和产业基...

    2022-05-16<作者: 张永泉>

相关文章

    1.个人独资税怎么算(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借款交税)

    个人独资税怎么算(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借款交税)1.但是现在我们对于缺少逻辑与政策支撑的成本核算方法已经缺少领悟的想象力。我曾问过一个问题,行文从来不愿意留下把柄,我要提醒的是,允许商场、物流中心建设、运输车量独资个体...

    2021-09-29<作者: 胡飞飞>

    2.个人独资公司税收优惠广东(国税202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公司税收优惠广东(国税2021个人独资企业)1.这时,但同时应满足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20%的标准。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是通过构建富有竞争力的国外投资所得重复征税消除制河间市国有独资公司度。目前消除国际重复征...

    2021-09-29<作者: 孙天天>

    3.个人所得税的意思通俗易懂(个人所得税申报是干嘛的会扣钱吗)AVG

    跟我学税务,理财投资不盲目从众[看来我]一、个人所得税基础理论简述个人所得税每月按总计预扣法测算,该方式会造成每月交纳个人所得税额度不一样,当月计税额度为负值时,不出口退税,至年尾开展年度汇算清缴后多退少补。特别注意的是年...

    2022-05-19<作者: 孟鸣>

    4.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个人可以申请独资公司吗)

    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个人可以申请独资公司吗)1.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应准确填写申报表,符合系统比对规则后方可正常申报申报比对不通过的,网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比对不符原因,并引导纳税人修改申报数据纳税人须要按系统提示准确修...

    2021-10-26<作者: 刘柏妍>

    5.房产税在哪个科目核算(已交税金会计分录)CYJ

    《环保法》中要求凡在行业和所管的别的水域,立即向自然环境排出要求的空气污染物、水污染物质、固体废弃物和噪音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别的企业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经营者,理应交纳环境保护税。(1)测算出环境保护税时,借记“税金及...

    2022-05-16<作者: 李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