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纳税时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CZL
作者:顾海宏 发布时间:2022-05-19 02:51:52 点赞:次
房地产开发商增值税确认收益时间
纳税人隶属地
您好,我想问一下房地产开发商增值税确认收益的时间是啥?如果是依照承诺的拿房时间确定得话,拿房推迟该怎么办?
河北税局
2021-09-03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税务〔2016〕36号)要求:
第四十五条所得税缴税责任、缴纳责任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个人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是获得索要销售款项凭证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就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房产全过程中或是进行后接到款项。
获得索要销售款项凭证的当日,就是指书面形式合同书明确的支付日期;未签署书面形式协议或是书面形式合同书不确定支付日期的,为服务项目、无形资产摊销出让成功的那天或是房权证属变动的当日。
依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二)》要求:
九、有关房产开发公司销售自主研发的房产缴税责任发生时间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要求,所得税缴税责任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个人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是获得索要销售款项凭证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由此可见,纳税人发生应税个人行为是缴税责任发生的前提条件。房产公司销售房产,以房产公司将房产交付给购房人的当日做为应税个人行为发生的时间。
交货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承诺的拿房时间为标准;若具体拿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以具体交货时间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