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闲置房屋的房产税(不缴纳企业房产税)BQY
作者:赵全明 发布时间:2022-05-17 17:46:40 点赞:次
具体工作上,房地产因多种缘由闲置不用、停用,闲置、停用后能否要缴纳房地产税,一起来剖析一下。
1、因产生危楼而停用的房地产,是不是缴纳房地产税?
《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房产税多个实际问题的表述和实施细则》(税务地字[1986]第8号)要求,经相关部门鉴定,对损毁无奈定居的房屋和风险房屋,在停用后,可免征房地产税。
因而,经评定为损毁无奈定居的房屋和风险房屋而停用的房地产,可免征房地产税。
2、因大修停用的房地产是不是缴纳房地产税?
《国税总局关于房产税一部分行政审批制度新项目撤销后加强后面管理方法工作方案》(国税函[2004]839号)要求,经营者因房屋大修造成持续停用大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内免征房地产税,免征税款由经营者在申请缴纳房地产税时自主测算扣减,并在申报单附注或备注中作相对应表明。
因而,因房屋大修停用大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内免征房地产税。
3、因停工停产、破产清算、不应用等缘故停用的房地产是不是缴纳房地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税务[2004]140号)确立,废除有关对小规模公司和企业亏损的房地产“可由地区依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内暂免征收房地产税”和“公司停工、撤消后,对她们原来的房地产放着不用的,经省、自治州、市辖区税局准许可暂时不房地产税”的要求。
《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房产税城区土地税相关问题的通告》(税务[2008]152号)要求,经营者因房地产、土地资源的物品或支配权情况产生变化而依规停止房地产税、城区土地税缴税责任的,其应缴税额的测算应截止到房地产、土地资源的物品或支配权情况产生变化的当月末。
因而,除危楼、大修停用可以免税政策的房地产外,别的缘故(如停工停产、破产清算、不应用等)造成房地产临时停用或停用(即不会再应用)的,只需房子的物品或支配权情况未产生变化,均理应按照规定缴纳房地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