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条例实施细则办法办法(2022年修订的个体工商户条例)BDK
作者:周子栋 发布时间:2022-05-15 18:10:29 点赞:次
为贯彻执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办法》(下称《条例》),充分运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职责,激起销售市场创新创业魅力,市场管理质监总局制订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与《条例》3月1日同歩实施。现就《实施细则》相关问题开展下列讲解。
一、《实施细则》颁布的情况是啥?
二、《实施细则》制订的考虑到是啥?
一是优化《条例》要求。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优化有关要求,使之具备更强的操作性和可操作性。例如,现阶段对开设登记、变动登记、销户登记等,《条例》只进行了制度设计设计方案,必须《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申报材料、申请办理流程和实际规定,有益于申请者便捷简单地申请办理登记申请注册,也有益于更强标准登记管理方法。
二是综合登记管控。在早期登记方便化改革创新基本上,进一步明确登记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歇业和业务范围规范性登记等有关体制机制创新的主要内容,完成进一步减原材料、减阶段,加强电子营业执照运用,撤销登记程序流程审理阶段。要求了“双随机、一公布”管控、信用风险分组管理和无证照没证依法查处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法律依据,标准登记行政机关管理方法个人行为。
三是承揽好相关内容。《条例》执行后,《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行政规章将与此同时废除。针对《公司法人登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等5部配套设施规章制度,也考虑到在《实施细则》执行时给予废除。为合理承揽以上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內容,《实施细则》必须对注册资金、登记所管、法人代表登记等给予要求。
三、《实施细则》关键要求了那些內容?
现阶段,《实施细则》包含条例、登记事宜、登记标准、开设登记、变动登记、歇业、销户登记、撤消登记、档案保管、监管、法律依据、附录,总共12章、82条。具体内容有:
(二)登记事宜和实际规定。一是为有利于各种市场主体登记,对于不一样核心种类,全方位例举了登记事宜,并就名字、居所、法人代表等关键登记事宜的主要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二是进一步提升登记程序流程,依据《条例》精神实质,取消了审理阶段,提升实名认证、电子签字等內容。三是依据质监总局贯彻执行外商投资法的文档要求,对外资企业递交的身份证件、法律主体证实规定海牙认证。
(三)登记程序流程及原材料。根据关联性条文加个性化条文的法律分配,对开设、变动、歇业、销户等登记所需资料及申请办理规定做出要求。在其中,歇业是依据《条例》新增加的规章制度內容。充分考虑歇业规章制度的法律原意,本着宽严适度的标准,对歇业条件、申请办理程序流程、递交原材料、歇业期内责任、视作歇业停止情况、歇业市场主体登记所管等提出了实际要求。
(四)撤消登记和档案保管。撤消登记和档案保管內容初次载入质监总局规章制度,并各自开设专章。对于虚报市场主体登记,登记行政机关可依申请办理或依权力深入调查,要求了审理、公示公告、中断等程序流程,提升了撤消登记的可执行性。对于登记管理方法档案资料,确立档案资料包含档案资料和传统式媒介档案资料,二种档案资料具备同样法律效力,登记行政机关承担建册立卷、给予档案查询系统服务项目,申请办理查询档案理应递交有关的文档,并规范了档案资料转移办理手续等內容。
除此之外,在附录一部分要求质监总局可以再行制订登记申请注册外置文件目录、登记原材料和文书格式。
四、《条例》首设歇业规章制度,市场主体可独立决策“休眠状态”,我想问一下《实施细则》在制度管理上开展了什么优化?
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出现至今,一部分市场主体因受新冠疫情危害,临时没法进行生产经营,但仍有很强的运营意向和工作能力。为减少市场主体保持成本费,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条例》参考境外有关规章制度,并融合一部分地区早期试点经验,创建了市场主体歇业规章制度,确立因洪涝灾害、安全事故灾祸、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发展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运营难题的,市场主体可以自行决策在一定阶段内歇业。
五、《条例》和《实施细则》都要求要依据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情况执行规范化管理管控,我想问一下此项规章制度的情况是啥,实际怎样执行?
一是必须全方位合理核算各种公司信用风险信息内容。这也是对公司开展信用风险归类的基本。市场管理质监总局基本建设了国家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并根据公示系统依规核算政府机构在履行职责历程中出现并对外开放公示公告的涉企信息内容。现阶段公示系统核算了全量公司的登记申请注册、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法、年报公示、抽样检查查验结论等信息内容,为公司信用风险归类工作中打下了基本。
二是必须搭建科学合理且能持续梯度下降法提升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也是确保归类合理性、精确性的重要。市场管理质监总局参考世界各国完善的信用风险归类评价指标体系工作经验和实例,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神经网络等方式,已制订进行第一版通用性公司信用风险归类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完成对全量公司的信用风险归类。
三是要创建公司信用风险归类智能管理系统。这也是完成全自动归类、动态性归类、确保归类普遍性和归类结论共享资源公用的技术性确保。市场管理质监总局机构开发设计基本建设了公司信用风险归类智能管理系统,制订了《公司信用风险归类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等技术资料,为全国各地完成对公司信用风险的全自动归类给予信息化管理技术性支撑点。
六、销售市场监督机构将实行什么对策确保《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成功执行?
全国各地销售市场监督机构将全方位确保《条例》执行,促进《条例》各类规章制度措施落实落细。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22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质监总局令第52号发布自公布生效日实施)
第一条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办法》(下称《条例》)等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方法理应遵循依规合规管理、标准统一、公开化、方便快捷有效的标准。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质监总局负责人全国各地市场主体统一登记管理方面,制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方法的规章制度对策,推动登记全程电子化,标准登记个人行为,具体指导地区登记行政机关依规合理进行登记管理方面。
县级以上地区市场监督单位负责人本管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方面,加强对管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方面的综合具体指导和监管,提高登记管理能力。
县市级市场监督单位的派出机构可以依规担负个体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职责。
各个登记行政机关依规执行登记管理职责,实行全国各地统一的登记管理方法出台政策和标准规定,应用统一的登记原材料、文书格式,及其省部级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智能管理系统,提升登记办理手续,实行网上申请等快捷方法,完善数据信息安全制度,给予规范性、规范化登记管理服务。
第四条省部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是其受权的国有资产处置监管组织承担投资人责任的企业,及其该企业项目投资开设并拥有50%以上股份或是股票的集团公司的登记管理方法由省部级登记行政机关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管理方法由市级以上地区登记行政机关承担。
除前述規定的情况外,省部级市场监督单位依规对本管辖区登记所管做出统一要求;上级领导登记行政机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依规将一部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方面交给下属登记行政机关担负,或是担负下属登记行政机关的一部分登记管理方面。
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方法由国家市场监督质监总局或是其受权的地区市场监督机构承担。
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质监总局理应加强信息化规划,统一登记管理方法业务流程标准、数据标准和网络平台服务项目插口,核算全国各地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管理。
省部级市场监督单位负责人本管辖区登记管理方法信息化规划,创建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智能管理系统,核算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管理,标准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流程,提高政务服务中心水准,加强单位间资源共享和业务流程协作,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方法方便化水平。
第二章登记事宜
第六条市场主体应当种类依规登记以下事宜:
(一)企业:名字、种类、业务范围、居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名字、责任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或是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者名字或名字。
(二)非企业公司法人:名字、种类、业务范围、居所、认缴出资额、法人代表名字、投资人(主管机构)名字。
(三)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种类、业务范围、居所、认缴出资额、投资者名字及住所。
(四)合伙制企业:名字、种类、业务范围、关键经营地、认缴出资额、实行事物合作伙伴名字或是名字,合作伙伴名字或是名字、居所、负责任方法。实行事物合作伙伴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登记事宜还应该包含其委任的意味着名字。
(五)农户农业合作社(联合社):名字、种类、业务范围、居所、认缴出资额、法人代表名字。
(六)分公司:名字、种类、业务范围、经营地、责任人名字。
(七)个体户:构成方式、业务范围、经营地,经营人名字、居所。个体户应用命名的,登记事宜还应该包含名字。
(八)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規定的其它事宜。
第七条市场主体应当种类依规报备以下事宜:
(一)企业:规章、运营限期、责任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或是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者认缴出资额的投资金额、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端管理者、登记联络人、外国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到接纳人。
(二)非企业公司法人:规章、运营限期、登记联络人。
(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联络员。
(四)合伙制企业:合伙协议、合作经营限期、合作伙伴认缴出资额或是具体缴付的投资金额、缴付限期和投资方式、登记联络人、外国投资合伙制企业法律文件送到接纳人。
(五)农户农业合作社(联合社):规章、组员、登记联络人。
(六)分公司:登记联络人。
(七)个体户:家中参与运营的家庭主要成员名字、登记联络人。
(八)企业、合伙制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有关信息。
(九)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規定的其它事宜。
以上报备事宜由登记行政机关在开设登记时一并开展数据采集。
受益所有人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由中央人民银行会与国家市场监督质监总局再行制订。
第八条市场主体名字由申请者依规自主申报。
第九条申请者理应依规申请办理登记以下市场主体种类:
(一)责任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集体所有制公司、集体制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个人独资企业;
(四)普通合伙(含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合伙企业;
(五)农户农业合作社、农户农业合作社联合社;
(六)本人运营的个体户、个体经济的个体户。
分公司理应按隶属市场主体种类标明子公司或是相对应的分公司。
第十条申请者应该依据市场主体种类依规向其居所(关键经营地、经营场所)所在城市具备登记地域管辖的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第十一条申请者申请办理登记市场主体法人代表、实行事物合作伙伴(含委派代表),理应合乎规章或是协议书承诺。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是整体合作伙伴未决策授权委托实行事物合作伙伴的,除有限合伙人外,申请者理应将别的合作伙伴均登记为实行事物合作伙伴。
第十二条申请者应当国家市场监督质监总局公布的业务范围标准文件目录,依据市场主体关键领域或是运营特点独立挑选一般经营范围和企业经营范围,申办业务范围登记。
第十三条申请者申请办理登记的市场主体注册资金(认缴出资额)理应合乎规章或是协议书承诺。
市场主体注册资金(认缴出资额)以RMB表明。外资企业的注册资金(认缴出资额)可以用可随意换取的贷币表明。
依规以地区公司股权或是债务注资的,理应所有权清晰、权能详细,依规可以评定、出让,合乎企业章程要求。
第三章登记标准
第十四条申请者可以自主或是特定代表者、授权委托人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报备事宜。
第十五条申请者应该在申报材料上签字或是盖公章。
申请者可以根据国内统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软件等电子签字专用工具和方式开展电子签字或是电子印章。符合法律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第十六条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