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发票税点1%(2022年个人到税务局开票免税)RO
作者:王善成 发布时间:2022-05-14 20:54:31 点赞:次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7号)
《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责任保险;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上述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按照现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全文)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公告》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
2022年多项个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