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留抵退税政策解读(增值税留抵退税2021年怎么算)KE
作者:张翠英 发布时间:2022-05-14 19:35:11 点赞:次
为方便广大纳税人及时、便捷享受最新留抵退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增值税申报后随即办理留抵退税申请,足不出户,完成退税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留抵退税申请主界面,弹窗提示:
选择“确认”,进入留抵退税申请页面
2.纳税人进入申请页面时,系统对纳税人进行是否预填信息提示,提示信息在确认前,不允许强制关闭。
如纳税人选择“系统为我预填数据”选项,则系统自动为纳税人预填申请表数据;如纳税人选择“自行填报数据”则不加载预填信息,均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或填报。
(1)申请人身份自动勾选“纳税人”。申请退税类型自动勾选“留抵退税”。
(2)留抵退税申请文件依据、退税企业类型栏次(对应《退(抵)税申请表》第15行)
“退税企业类型”:对退税企业类型进行选择。其中,“小微企业”“特定行业”属于汇总项,不允许勾选,仅允许选择明细项目中的一个。
“留抵退税申请文件依据”:系统自动预填。“退税企业类型”为“一般企业”则对应文件为2019年39号公告;“退税企业类型”为“小微企业”“特定行业”则对应文件为“2022年14号公告”。
(3)企业经营情况栏次(对应《退(抵)税申请表》第17-18行)
a.“国民经济行业”根据纳税人登记的“主行业”进行预填,纳税人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手工修改,系统提供国民经济行业选项供纳税人进行单选。
b.“营业收入”由纳税人自行填报。
c.“资产总额”由纳税人自行填报。
d.“企业划型”由系统根据营业收入与资产总额自动预填。
(4)申请退还项目栏次(对应《退(抵)税申请表》第16行)
a.“增量留抵税额”允许所有纳税人勾选;
b.“存量留抵税额”仅允许满足以下条件纳税人进行选择:
企业划型为微型企业的,时间为2022年4月1日后;企业划型为小型企业的,时间为2022年5月1日后;企业划型为中型企业的,时间为2022年7月1日后;企业划型为大型企业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后。
4.留抵退税申请条件和计算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解析
留抵退税适用主体根据相关文件,分为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和其他企业。
适用主体(三类)
划型标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未列明(年增值税销售额,不含)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
存量留抵税额退税
增量留抵税额退税
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制造业等6行业
每年最多两次部分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中小微企业、制造业等6行业适用的存量留抵税额: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例如,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4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再无存量留抵税额。
中小微企业、制造业等6行业适用的增量留抵税额: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例如,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4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40万元(=140-100);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40万元。
例解增量留抵退税与出口退税的衔接
可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如当期产生期末留抵税额,按照“先免抵退税,后留抵退税”的原则进行处理。
已知该企业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为90%。假如满足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其他条件。A公司在10月份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退税。
缴回已退可继续抵扣
存量留抵税额退税
增量留抵税额退税
自2022年4月申报期起
自2022年4月申报期起
自2022年5月申报期起
制造业等6行业
自2022年7月申报期起
自2022年10月申报期起
符合条件的申报期起
(一)暂停办理留抵退税情形
税务机关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形,暂停为其办理留抵退税:1.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的;2.被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3.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未处理的;4.取得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未处理的;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暂停办理留抵退税后处理方式
对于符合退税条件,但纳税人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或存在未处理的相关涉税事项等情形的,明确先暂停为其办理留抵退税。
1.如果风险疑点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税务机关继续为其办理留抵退税,并自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2.如果风险疑点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不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税务机关不予办理留抵退税。
3.如果在进行风险排查时,发现纳税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增值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终止为其办理留抵退税,并自作出终止办理留抵退税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出具终止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1.当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实际收到留抵税额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