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个体经营所得税税率(2022个体户经营所得预缴税率)PS
作者:杨贵明 发布时间:2022-05-14 17:35:24 点赞:次
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中小企业、个体户的发展趋势,颁布了一系列税金适用现行政策,不断增加减税政策幅度,助推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减少运营成本、减轻股权融资难点。
增值税免税费压力
满足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产生增值税应税市场销售个人行为,总计月营业额未超出15万余元(以1个月度为1个申报纳税期的,一季度销售总额未超出45万余元的,免税增值税。
1、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公司和非企业单位、个体户、别的本人)。
2、小规模纳税人产生增值税应税市场销售个人行为,总计月营业额超出15万余元,但扣减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总额后未超出15万的,其市场销售货品、劳务公司、服务项目、无形资产摊销获得的销售总额免税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纳税新政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值后的销售总额明确是不是可以享有以上免税增值税现行政策。
分阶段免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外的别的省、自治州、市辖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增值税率的应税销售额,减按1%增值税率征缴增值税,按下列计算公式销售总额:销售额=价税合计销售总额/(1 1%);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税款增值税新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税款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日,对湖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增值税率的应税销售额,免税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税款增值税新项目,中止预缴税款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增值税率的应税销售额,减按1%增值税率征缴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税款增值税新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税款增值税。
享有国家政策的核心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免减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余元的一部分,减按12.5%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额高于100万余元但不超过300万的一部分,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就是指做我国非限定和严禁领域,且另外满足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0万余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余元等三个标准的公司。
从业人数,包含与公司创建事实劳动关系的员工总数和公司接纳的劳务派遣公司用人总数。所称从业人数和总资产指标值,应按公司整年的一季度均值明确。实际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一季度均值=(季初始值+季度末值)÷2
全年度一季度均值=全年度各一季度均值之和÷4
本年度正中间开张或是停止生产经营的,以其具体经营期做为一个缴税本年度明确所述相应指标值。
个体户应纳税额所得的不超过100万余元一部分个人所得税递减征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余元的一部分,在现行标准政策优惠基本上,再递减征缴个人所得税。
1、不区别征缴方法,均可享有。
2、在预缴税款时就可以享有。
3、依照下列方式 测算增值税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户经营所得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余元一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别的现行政策增值税免税额×个体户经营所得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余元一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额)×(1-50%)。
4、增值税免税额填写相匹配经营所得所得税申报表“增值税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地区“六税两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地区“六税两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州、市辖区政府依据本地方实际情况,及其宏观经济政策必须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款力度内减免资源税、大城市保护修建税、房地产税、城区土地税、合同印花税(没有证劵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费、地区文化教育额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规享有资源税、大城市保护修建税、房地产税、城区土地税、合同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附加费、地区文化教育额外别的政策优惠的,可累加享有该项政策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政府依据本地方实际情况,及其宏观经济政策必须确认的税款力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满足条件的公司城市房地产税征缴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满足条件的公司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员工总数在30人(含)下列的公司,城市房地产税征缴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公司在岗员工数量在30人(含)下列
满足条件的交纳扣缴义务人免税相关政府性基金
满足条件的交纳扣缴义务人
免税教育附加费、地区文化教育额外、水利建设基金。
按月缴税的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余元,及其按一季度缴税的一季度销售总额不超过30万的交纳扣缴义务人免税教育附加费、地区文化教育额外、水利建设基金。
满足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文化事业建设费
满足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总额不超过2万余元(按季缴税6万余元)的公司和非企业性单位供应的应税服务,免税文化事业建设费。
月销售总额不超过2万余元(按季缴税6万余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文化事业建设费。
促进科技金融发展趋势
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及个体户小额贷款贷款利息收入免税增值税
向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户派发小额贷款贷款的金融机构
1、2023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向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户派发小额贷款贷款获得的利息收入,免税增值税。以上小额贷款贷款,就是指单户授信额度低于100万余元(含本数)的农民、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户贷款;沒有信用额度的,就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账户余额在100万余元(含本数)下列的贷款。
2、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户派发小额贷款贷款获得的利息收入,免税增值税。以上小额贷款贷款,就是指单户授信额度低于1000万余元(含本数)的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户贷款;沒有信用额度的,就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账户余额在1000万余元(含本数)下列的贷款。金融机构可以挑选下列这两种方式之一适用免税政策:
(1)对金融机构向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户派发的,年利率水准不高过中央人民银行受权全国各地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核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150%(含本数)的每笔小额贷款贷款获得的利息收入,免税增值税;高过中央人民银行受权全国各地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核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150%的每笔小额贷款贷款获得的利息收入,依照政策要求交纳增值税。
(2)对金融机构向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户派发每笔小额贷款贷款获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过此笔贷款依照中央人民银行受权全国各地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核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150%(含本数)测算的利息收入一部分,免税增值税;超出一部分依照政策要求交纳增值税。金融机构可按会计期间在以上两类方式中间选中其一做为该年的免税政策适用方式,一经选中,该会计期间内不可变动。
1、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就是指合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家工信部联公司〔2011〕300号)的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在其中,总资产和从业者指标值均以贷款派发时的具体情况明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值以贷款派发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明确,不满意12个自然月的,依照下列计算公式:主营业务收入(年)=公司具体续存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公司具体续存月数×12。
2、适用“特惠內容”第2条要求的“金融机构”需合乎下述标准:
金融机构,就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审批建立的已根据监督机构上一本年度“两增两控”考评的组织,及其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准许建立的开发银行及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
“两增两控”就是指单户授信额度总金额1000万余元下列(含)中小企业贷款同比增长率不低于各类贷款同比增长率,有贷款账户余额的总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准,有效操纵中小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准和贷款综合性成本费(包含年利率和贷款有关的银行服务收费标准)水准。金融机构进行“两增两控”状况,以银监会以及派出机构考评结论为标准。
金融机构农民小额贷款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减计收益
向农民给予小额贷款贷款的金融机构
2023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农民小额贷款贷款的利息收入,在预估应纳税额时,按90%记入收入总额。
2、小额贷款贷款,就是指每笔且该农民贷款账户余额总金额在10万余元(含本数)下列的贷款。
金融机构涉农和中小型企业贷款损害风险准备金抵扣
给予涉农贷款、中小型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
自2019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依据《贷款风险分类引导》(银监发〔2007〕54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型企业贷款开展风险分类后,依照下列占比记提的贷款损害风险准备金,准许在预估应纳税额时扣减:
(2)次级线圈类贷款,记提占比为25%;
(3)异常类贷款,记提占比为50%;
(4)损害类贷款,记提占比为100%。
1、涉农贷款,就是指《涉农贷款重点统计分析规章制度》(青发〔2007〕246号)统计分析的下列贷款:
(1)农民贷款;
(2)乡村公司及各种机构贷款。
乡村公司及各种机构贷款,就是指金融机构派发给注册地址坐落于乡村地区的公司及各种结构的全部贷款。乡村地区,就是指除地市级及以上地区的大城市行政区域以及市辖建制镇以外的地区。
2、中小型企业贷款,就是指金融机构对年销量和总资产均不超过2亿的公司的贷款。
3、金融机构产生的满足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型企业贷款损害,应先抵减已在税前列支的贷款损害风险准备金,不够抵减一部分可据确实测算应纳税额时扣减。
金融机构涉农和中小型企业贷款损害抵扣
给予涉农贷款、中小型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
金融企业涉农贷款、中小型企业贷款贷款逾期1年以上,经追偿没法取回,应根据涉农贷款、中小型企业贷款归类证实,按以下要求测算确定贷款损害开展抵扣:
2、单户贷款账户余额超出300万余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余元)的,应根据相关初始追偿纪录(理应包含司法部门追偿纪录,并由经办人员和责任人一同盖章确定),测算确定损害开展抵扣。
3、单户贷款账户余额超出1000万余元的,仍按《国家税务总19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相关规范测算确定损害开展抵扣。
1、涉农贷款,就是指《涉农贷款重点统计分析规章制度》(青发〔2007〕246号)统计分析的下列贷款:
(1)农民贷款;
乡村公司及各种机构贷款,就是指金融机构派发给注册地址坐落于乡村地区的公司及各种结构的全部贷款。乡村地区,就是指除地市级及以上地区的大城市行政区域以及市辖建制镇以外的地区。
2、中小型企业贷款,就是指金融机构对年销量和总资产均不超过2亿的公司的贷款。
3、金融机构产生的满足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型企业贷款损害,应先抵减已在税前列支的贷款损害风险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n}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n}金融机构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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