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增值税专用发票新政策(先征后返增值税2021最新规定)
作者:刘易战 发布时间:2022-05-14 08:23:44 点赞: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追诉时效怎样评定?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辩护律师、税收违法犯罪辩护律师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
2021年12月14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被告薛某立案侦查。
2015年10月至11月,被告薛某为扣除开税票辛苦费,在无真正货品买卖的情形下,让杜某(提起公诉)详细介绍他人为因素上海市某生物科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以低扣税金。核查,涉案人员价税合计RMB39余万元,涉及到所得税税款RMB5.7余万元。
此案中,薛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个人行为出现在2015年10月至11月,至今已有已6年多,那麼,此案是不是超出了起诉限期呢?
下列是何刑事辩护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检索的,因追诉时效已过而做出不起诉决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实例,仅作参考。
1.1.实例一: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黑龙江勃利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认定书(黑勃检一部刑不诉〔2021〕4号)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涉刑的个人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要求,决策对王某某不起诉。
2.1.实例二:葛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衡水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认定书(满检刑不诉〔2021〕59号)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葛某某的以上个人行为已经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可是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及其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要求,决策对葛某某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