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软件会计分录(购买财务软件6000元会计分录)
作者:廖勇威 发布时间:2022-05-05 20:23:59 点赞:次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这种的情况:企业将已有办公楼出租一部分。那麼,租用期内所出现的水电费用,该怎样向承租人扣除?
操作实务中,通常有二种处理方法,一种是依照转卖水电工程解决,另一种是采用分担方法解决。不一样的处理方法,税收解决和税赋状况不一样,公司必须按照具体情况做出挑选。
1、实例:已有写字楼一部分租赁
乙企业与甲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公司做为单一承租人,向甲公司租用房子做为办公房。由甲公司承担对住宅及配套设施的设施和有关场所开展检修、保养、管理方法。甲公司选用公共水电工程表方法,与乙企业分担其租用合同期限内产生的水电费用。
2019年8月,甲公司获得自来水厂按3%增值税率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300元。在其中,自购水电费价税合计价钱6180元,承租人应用水电费价税合计价钱4120元。获得供电公司按13%征收率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2600元。在其中,自购电费价税合计价钱13560元,承租人应用电费价税合计价钱9040元。那麼,办公房在2019年8月产生的水电费开支,甲公司应怎样向乙企业扣除?
计划方案一:依照转卖水电工程解决
按规定,增值税经营者超过业务范围市场销售水电费,可按照规定而开或代开专票。甲公司依照转卖水电工程,向乙企业扣除对应的水电费用,并出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为此为抵扣凭证,开展对应解决。在其中,对向乙企业扣除的价税合计4120元水电费,甲公司应按照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此同时,依据《国税总局有关物业管理中扣除的饮用水水电费增值税问题的通告》(国税总局公示2016年第54号)要求,甲公司为乙企业带来了物业管理,可以扣减其对外开放付款的饮用水水电费后的额度为销售总额,依照简易征收依3%的增值税率,测算交纳增值税。
这时,甲公司应做好如下所示财务会计解决:
转卖水时,根据得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依照自购一部分,测算抵扣进项税。
借:期间费用等成本学科600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300
其他业务成本4120
贷:存款1030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20
向乙企业扣除水电费,并出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存款4120
贷:其他业务收入4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20
按扣减其对外开放付款的饮用水水电费后的账户余额差值,开展对应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20
贷:其他业务成本120
转卖电力工程时,以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扣减凭证,自购一部分本月按照规定测算抵扣进项税。
借:期间费用等成本学科12000
其他业务成本80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2600
贷:存款22600
向乙企业扣除电费,并出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存款9040
贷:其他业务收入800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1040
乙企业获得水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由此做为成本开展会计和税收解决。
付款水电费并获得甲公司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照规定测算抵扣进项税。
借:期间费用等成本学科400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120
贷:存款4120
付款电费并获得电费专用发票时,按照规定测算抵扣进项税。
借:期间费用等成本学科800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1040
贷:存款9040
计划方案二:采用分担方法解决
依据《国税总局有关公布〈所得税抵扣凭证管理条例〉的通告》(国税总局公示2018年第28号)的要求,租赁方采用分担方法的,承租人以租赁方出具的别的外界凭证做为抵扣凭证。在其中,别的外界凭证包含但是不限于租赁方付款水电费获得税票影印件、租赁方出示水电费分割单或确认单、租赁方付款水电费的凭证及房租协议等。
甲公司采用分担方法扣除水电费,乙企业以甲公司出具的别的外界凭证,做为抵扣凭证。这时,甲公司依照代收代付开展财务会计解决。
代收代付水费时间,甲公司自购一部分,以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凭证,测算抵扣进项税。
借:期间费用等成本学科600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300
其他应收款4120
贷:存款1030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20
向乙企业扣除水电费,并给予别的外界凭证。
借:存款4120
贷:其他应收款4120
代收代付电费时,甲公司自购一部分,以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凭证,测算抵扣进项税。
借:期间费用等成本费学科12000
其他应收款904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2600
贷:存款2260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040
向乙企业扣除水电费,并给予别的外界凭证。
借:存款9040
贷:其他应收款9040
乙企业以甲公司出具的别的外界凭证,做为抵扣凭证开展会计和税收解决。在其中,水电费开支4120块和电费开支9040元可在所得税抵扣。这时,乙企业的财务会计解决如下所示:
获得水电费开支的别的外界凭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借:期间费用等成本费学科4120
贷:存款4120
获得电费开支的别的外界凭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借:期间费用等成本费学科9040
贷:存款9040
2、数据分析:哪个计划方案更划得来
计划方案一中,假如承租人和租赁方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麼,针对承租人而言,按照规定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但可做为所得税抵扣凭证,还可按照规定抵税增值税进项税。假如承租人归属于《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中国海关总署有关推进增值税改革创新相关制度的通告》(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下称39号公示)第七条所明文规定的生产制造、日常生活性服务行业一般纳税人,还可享有增值税加计抵减现行政策。
针对租赁方而言,其向承租人扣除水费时间,要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规定交纳增值税。因为获得了自来水厂出具的增值税税票,可以扣减其对外开放付款的饮用水水电费后的额度为销售总额,依照简易征收依3%的增值税率测算交纳增值税。这样的事情下,其扣除的电费收益,需按照规定测算交纳增值税,因为获得了供电公司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进项税可按照规定抵税,其增值税税赋并没有提升。不仅如此,假如租赁方是39号公示第七条所明文规定的生产制造、日常生活性服务行业一般纳税人,电费相匹配的进项税还可享有增值税加计抵减现行政策。
操作实务中,公司要充分考虑增值税经营者类型、能不能抵扣进项税等要素,挑选最合适公司的计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