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会计师事务所(佛山市会计师事务所排名)
作者:袁润 发布时间:2022-04-30 18:11:28 点赞:次
新产生的董事会也以当时有公证员证明为依据认为对方的非法。不过,在尚未解析完的情况下,发起罢免动议的部分股东就表示要重新选举新的董事会;而另外一批包括董事长在内的股东以会议无法进行下去为理由宣布休会,并离开了会场,留下来的部分股东继续会议,并且选举出新的董事会。
该所没有国家资金的投入,也没有国有单位为其提供债务担保。而按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界定事务所的国有资产,应本着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
佛山市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佛山市会计咨询服务所,由原告郭方等8人于1984年春将其利用业余时间协助佛山市化工机械厂健全财务管理工作所得劳务费5000元作资金设立,注册形式为集体所有制,法定代表人由众人推举郭方担任。经济性质改变,该所产权并没有移交,财产没有交接,依旧由郭方等人运作。
这8名老会计中年纪最大的85岁,最小的也有68岁。法庭上,控辩双方辩论焦点逐渐集中到该会计师事务所是国有资产还是合伙人经营所得问题上。
1985年5月,该所经市编委批准,以其自有资金设立广州会计师事务所佛山分所。他们把佛山市财政局推上了被告席。
昨天上午,郭方等4名老会计专程到广东省高院上访,请求省高院督促佛山中院尽快作出判决。1988年11月,变更法定名称为佛山会计师事务所,工商注册的集体经济性质不变,法人代表仍为郭方。在提出以上的理由后,董事会一些成员对指控进行了回应,认为,罢免董事会的理由并不成立。
在场的两位石湾区公证处的公证员为选举过程作了公证是,对于新冒出的另一个董事会,现任董事长王乐栋表示,那是不合法产生的。1995年10月,经佛山市编委批准,该所终止与佛山市人事局的行政关系,转而佛山市财政局。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围绕着佛山市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始投资者是谁、清产核资到底由谁具体执行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1998年,佛山市会计事务脱钩改制,佛山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佛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佛山市财政局联合派出以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为首的七人工作组,在12月中旬进驻佛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1984年2月,经佛山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并确定佛山市会计咨询服务所是群众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