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分录(增值税免税分录摘要)
作者:宋风其 发布时间:2022-04-09 18:43:59 点赞:次
1.税务诊断: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增值税的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资料是否健全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分析:纳税人销售免税项目,尽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开具给购买方的普通发票金额应该是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合计数。
2.10号文件规定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它是对收入的一种免税。
3.会计处理:销售免税项目时,按价税合计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可将本环节免征的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处理。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4.税务诊断:当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尚不确定的时候,价税合计记账法是无法操作的。
一、增值税免税分录(增值税免税分录摘要),怎样才能区分
1.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本月销售图书6000册,款项全部存入银行共计15万元。
2.其免征的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处理。而且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该项免征的增值税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价税合计记账法却不能单独核算,会使应有的政策得不到享受。
3.该账户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且期末无余额。如小微企业的月销售额是否超过2万元,在月度中间不能判定。
4.免税只是免征本环节的增值税。营业外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贷方表示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额,借方表示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
二、增值税免税分录(增值税免税分录摘要),如何开始表达
1.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价税分离记账法,价税合计记账法。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
2.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问题,应关注6号文件和10号文件。
3.6号文件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它减免的对象是税款而非收入。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以及应税的销售额超过规定的标准,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或虽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不能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均应视为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的税金在尚未交纳之前暂时停留在民间非营利组织内部,形成一定的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