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免税收入(个税免税收入是什么)
作者:温占军 发布时间:2022-03-31 14:32:33 点赞:次
1.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3项津补贴免税政策。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所得,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2.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抚恤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3.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所列纳入个人综合所得的免税收入外,一些其他形式的收入在分类核算时也会免税。上述政策全国通用,仅仅是免税标准383271,救济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税免税收入(个税免税收入是什么),怎么做释义
1.为公平税负、规范税制、统一内外人员待遇,对上述外籍个人的8项补贴设置3年过渡期。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供暖费补贴按照当地标准在个税税前扣除,其中北京市等没有标准,全额合并工资薪金缴纳个税,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等省及自治区都有相关标准。
2.新增的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在内容上与上述相关补贴性质类似。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经选择,除此之外的补贴收入,应一律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之所以要扣除一定标准,是因为公务用车补贴在内的公务交通补贴中包含一定比例的公务费用,这部分公务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不构成员工的个人所得,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生活补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4.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所得。
5.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税免税收入(个税免税收入是什么),怎么能确定
1.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三类人群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所得。为鼓励纳税人积极购买国债,纳税人购买国债所得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部分图片来源网络个人免税收入,顾名思义就是不计入应税收入的收入。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
3.不征税收入是由于从根源和性质上,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我们回到免税收入的内容,看完之后我认为,获得免税收入人群有两类,除此之外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应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4.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而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5.任职单位根据规定提供的一些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属于不同的概念,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