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作者:沈祺超 发布时间:2022-03-29 11:19:01 点赞:次
1.新疆困难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求企业设立在南疆三地州、其他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边境县市。
2.也不符合享受延续后的政策的条件,无法适用延续后的政策;其属于原有政策目录与延续后的新政策目录相同的产业目录范围的,可以视同新办企业享受延续后的政策。这个公告明确的是管理事项,即税务机关在2021年6月1日以后对2019年、2020年度第三方防治企业享受优恵的情况开展后续管理,也可按11号公告执行。对于持有环节,购买方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计入收入总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发行人支付的利息则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3.2021年版主要变化相比2015年的辅助账样式,2021年版主要有以下变化:简并辅助账样式。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行设计的辅助账样式至少要包含2021年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这样要求是为了与年度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数据项相匹配,使于企业准确进行汇算清缴。
4.需要特别强调的是,2021年发布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扩展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范国,是扩围后的区域不能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恵政策。
5.上述三个文件自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适用,结合2020年汇算清缴情况,有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一、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快速定义
1.其优惠期自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开始计算,而非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
2.根据新旧目录不同的执行时间和废止时间,36号公告明确了衔接条款,其中:对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属于2008年版目录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进入优惠期的,可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属于2021年版目录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进入优恵期的,可在剩余期限享受政策优惠至期满为止。为使年度纳税中报表与2021年版辅助账相面接,2021年新修订的年度纳税申报表还进行了相应调整:基础信息表中增加了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的选项。
3.企业从事的产业属于目录范国的,可以适用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市原于2021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扶贫捐赠全額税前扣除政策原于2022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该文件统一将其执行期限延长到2025年12月31日。
4.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疆困难地区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日录》范围内的企业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政策,其中减半期按25%法定税率减半。
二、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怎么表明
1.为帮助纳税人对辅助账形成清晰的认识,税务总局发布了自主、委托、合作和集中研发四类辅助账样式和辅助账汇总表样式。
2.股权激励的计算口径按照现行规定,研发人员对应的股权激励支出,在行权年度在税前扣除并加计扣除。辅助账汇总表与辅助账存在着关联关系,其各列金额均是由辅助账税法口径汇总而成,也是税收口径金额,可以直接计算得出各类费用可加计扣除金额,填入年度纳税中报表。第二部分是新增鼓励类产业,其中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仅按西部12个省市分列,湖北恩施、湖南湘西、吉林延边以及江西赣州四地州没有列示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也就无法根据新增鼓励类产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3.税务总局积极行动,在去年措施基础上,再出台四个方面十项措施,具体包括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加强业务培训、简化优惠备案手续、完善纳税申报软件、优化纳税服务等措施,并将其作为今年一号督查事项,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条件涉及以前年度相关指标,将使部分社会组织因为以前年度指标不合格,而无法取得2020年及以后几个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导致企业已经发生的捐赠无法在税前扣除。
4.自行设计的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相关明细行次可以不填写,选择2015年版的需要填写全部行次。由于汇算清缴是企业一年生产经营结果的体现,对于10月征期已经享受的,企业应该将第四季度研发费用与前三季度研发费用统一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