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留底税额(留抵税额怎么计算)
作者:孙喜耀 发布时间:2022-03-29 03:04:32 点赞:次
1.纳税人如果无法判定是否属于部分先进制造业范畴,建议积极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
2.需要将上述发票汇总后计算所占的比重。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提醒: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形的话,税务机关是要暂停办理留抵退税的呦~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的;被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未处理的;取得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未处理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纳税人如在2019年3月31日前申请即征即退且符合政策规定,在4月1日后收到退税款,属于未享受即征即退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后申请并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则不属于未享受即征即退。提供做账经验、初级会计、中级会计等考试信息,紧贴会计热门话题,搜罗会计相关搞笑内容,轻松好玩、笑料十足,让会计人在欢乐中掌握会计知识。
一、什么是留底税额(留抵税额怎么计算),要怎么确立
1.增量留抵税额它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对于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税额为0,其增量留抵税额即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税额为0,其增量留抵税额即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2.经认证的进项税未发生销售税的,是可留抵到下个月扣除前一个月进项税总额。
3.我公司未实际取得即征即退税是否属于未享受即征即退,能否退还留抵税额。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4.》(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5.增量留抵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符合5个条件的纳税人,不细分具体行业,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6.因而这次只对增量部分实施留抵退税,存量部分视情况逐步消化。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什么是留底税额(留抵税额怎么计算),怎样做应对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注:留抵税额是个时点数,会随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一期的申报情况发生变化,因而提交留抵退税申请必须在申报期完成,以免对退税数额计算和后续核算产生影响。按照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按照规定已申请相应留抵退税所属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2.对于欠缴并已经结清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根据其纳税的申报单期末抵扣税款,决定是否允许返还的增量抵扣。
3.也就是说只要连续6个月,每个月增量留抵税额都大于0,且第6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50万元,就是满足条件的,凡中间有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没有大于0,就不能构成一个连续期,就得从下一个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的月份开始重新计时了。
4.保留抵扣税是累计的,可以一个月的销项税来抵扣,没有时间限制。可以根据纳税人的增值税报的税表。
5.增量留抵退税就是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要求退还该部分税款。因纳税申报、检查补充、评估调整等的原因,相应的存货将在期末保留抵税。留抵退税是否受行业限制。
6.注意事项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