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税收政策(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税收优惠)
作者:薛安民 发布时间:2022-03-29 00:45:19 点赞:次
1.人民银行资金撬动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面扩2021年,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和两个直达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三农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政策落实要注意其中的五个要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截止2021年9月,全国银行业金。
2.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就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充分发挥集聚效应,给予企业金融支持。
3.核算申报备查有变化金融机构必须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资料留存备查,按现行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相关免税证明材料无需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只需要留存备查,没有留存备查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4.金融机构按会计年度,可以在两种计算方式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使用方法,该会计年度内将不得变更。
一、小贷公司税收政策(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税收优惠),如何去应对
1.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小额贷款由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提升到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3.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纳税单位,将继续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小贷公司税收政策(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税收优惠),要怎么界定
1.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贷款。本次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实施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包括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需满足监管部门上一年度两增两控注的考核要求。
2.我想问相关部门,目前我们能否继续享受这些政策。自12月1日起,农户小额贷款免税标准才按100万元执行。是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
3.取得利息收入中,高于该利率水平计算的部分,按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4.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注:两增两控是指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贷款相关的银行服务收费)水平。高于该水平发放的,按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