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税互动困难问题建议(银税互动政策)
作者:黄孟昂 发布时间:2022-03-28 21:43:17 点赞:次
1.税务局方面银行金融机构的直接数据信息,为税务局税收数据信息的收集提供了便利,也减少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加强了税收管理的基础,根据银行金融机构的数据信息,也为更加有针对性、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提供了指导性的方向。持续优化完善税务信用云平台功能。
2.省税务局将根据您的建议,与贵州银保监局联合下发通知将该功能推进到全部银税互动合作银行,以防范过度授信问题。税务机关评定纳税人信用等级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时间,而对于银行信用贷款的评定可能随时都在进行,这样导致信息数据传输可能有滞后的弊端。目前辖区兴业银行、包商银行、红山联社、建设银行等4家机构均通过此方式开展银税互动,税务部门已累计向银行推送企业名单1178户,银行成功办理贷款242笔、14877万元。
3.银行业金融机构经纳税人缴费人授权获取的涉税(费)信息,只能用于该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费)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关于建立负面信息通报机制的建议目前,依托税务信用云平台,已实现了贷后管理负面信息推送机制。进一步加大银税互动的宣传力度。
4.2015年2月,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银税互动活动,开始探索性的尝试纳税信用激励办法,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所以税务机关可以选择将纳税人的不利行为及时向银行机关进行传输,来缩短传输的时间。
一、银税互动困难问题建议(银税互动政策),怎样做回复
1.建议税务、银行之间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措施,促进双方深入了解彼此业务的核心内容,实现银税双方在各自信用评价体系中引入对方的信用评价结果,并实行互动管理,推动双方信息在对方领域的增值应用。由于宣传力度小,大部分企业目前尚不知晓该平台,企业在平台注册率较低。通过建立完善银税合作工作机制。
2.关于建立联动考核机制的建议提案中建议建立联动考核机制,将银税互动开展成果纳入税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问题。主要措施及成效加强合作,签订银税互动合作协议结合工作实际,人民银行、银监局、税务部门联合成立银税互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积极与各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就推动税务部门与各金融机构深入开展合作,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进行沟通交流。银行方面如需了解具体企业的纳税情况,需经企业授权同意后,派员到税务部门办税大厅排队打印,影响了办理效率。
3.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信贷产品数据需求,只要是扶持小微企业的银税互动信贷金融产品,在依法合规、纳税人缴费人授权的前提下,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更精准的信用融资支持。基本情况目前辖内银行与税务部门之间银税互动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4.目前辖内已有兴业银行、交行、邮储银行、包商银行等4家银行加入该平台提供贷款服务。
二、银税互动困难问题建议(银税互动政策),如何才能表明
1.税银合作项目产品少,将纳税信用评价纳入征信体系,作为对法人及个人信用评价的一部分,提高纳税信用评价的公信力,优化拓展税易贷等服务产品,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效能,联手打造银税合作品牌,为小微企业创造更优的税收、金融和社会信用环境。
2.在税务信用云平台实现了税收黑名单自动校验提醒功能,在客户申请贷款时会自动提醒银行业金融机构该企业为税收黑名单企业;。
3.目前税务部门每年开展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仅仅限于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对纳税人进行激励及惩戒,还未纳入国家整体征信体系,导致金融机构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认知度不高,对信用贷款比较谨慎。
4.银行、税务、企业三方信息非对称性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信息增值利用性,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瓶颈问题,盘活了地方市场,促进了经济发展。一方面税务部门推动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合作意愿不强。在当前经济下行趋势下,部分企业经营困难,银行不良率较高。
5.如:市区税务部门以为企业保密为由,拒绝向包商银行提供企业纳税评级结果,仅同意将该行的相关业务宣传单放置在纳税大厅供纳税企业了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支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背景下,国家对于小微企业的鼓励优惠政策也在不断推出,并强调了金融机构也应当对于小微企业给予支持。
6.守信激励措施的全面推进,在甘南州纳税人中逐步树立起褒扬诚信的价值导向,营造了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