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作者:郭迎迎 发布时间:2022-03-27 21:15:53 点赞:次
1.问题分析:可加计扣除的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相关费用,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超过部分不允许加计扣除。应留意研发费管理与财务核算问题,主要体现为未按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未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并将研发支出合理予以费用化或资本化;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没有分别核算、准确划分等。
2.问题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的规定,研发人员、仪器、设备等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问题分析:实务中,存在委托开发行为的企业。问题分析:企业可以叠加享受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的,以税前扣除(即符合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充分享受企业所得税红利。
3.即用于研发活动、也用于日常经营的设备、仪器相关的费用可按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的部分计入研发支出;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怎么能回答
1.如果企业确实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属于研发活动,可以向科技部门咨询。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发项目合同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要件之一。
2.问题分析: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应冲减对应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未体现2015年之后的政策变化情况,如未明确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的填写要求,企业需自行调整样式或分析填报。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将4类辅助账样式合并为一类,共1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总体上减少辅助账样式的数量。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要求。
4.考虑到部分中小微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不高,准确归集、填写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有一定难度,《公告》增设了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降低了填写难度。
5.建议企业在判断其行为是否适于研发活动时,重点关注财税〔2015〕119号文件中规定的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
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怎样做解读
1.2018年企业会计处理计提折旧额150万元(1200÷8=150),税收上因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可以扣除的折旧额是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200万元(1200÷6=200),应以200万元进行计算研发费加计扣除,不需要与会计折旧额比较孰小。增设优化简化研发费用辅助账样式。
2.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仅要求企业填写人员人工等六大类费用合计,不再填写具体明细费用,删除了部分会计信息,减少了企业填写工作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平时预缴时不享受。
3.调整优化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所以研发人员差旅费计入管理费用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研发支出辅助账,随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并报送。
4.主要体现为未准确界定研发活动、研发费用、研发人员等概念,需准确归集有关研发费用;未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未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等。
5.增加了委托境外研发的相关列次,体现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