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报关涉税风险(跨地区涉税事项)
作者:盛智 发布时间:2022-03-27 19:45:56 点赞:次
1.税务总局、银保监会93进一步拓展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对试点城市先期提供其他地方税务局的欠税公告信息、非正常户信息和骗取退税、虚开发票等高风险纳税人名单信息,以及税务总局的行政处罚类信息等,后续逐渐扩大信息共享共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征管效能。相关担保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共享互通,实现各类登记信息的统一查询。第三十二条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的资料内容如下所示: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2.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99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发证及强制检定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调整为企业自主管理,不需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发证,也不再实行强制检定,应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第二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承办出口退(免)税代理业务适用本指引。国家卫生健康委66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3.第四十条为了方便适用工作底稿选择,设计基础数据大类工作底稿应关注:委托方的类型,是属于一般外贸企业,还是生产企业。
一、异地报关涉税风险(跨地区涉税事项),如何快速概述
1.出口企业在签订来料加工合同后,货物到达之前,是否提前向当地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办理《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企业再凭手册办理来料加工货物进出口直达手续。第二节退税相关业务及资料的关注事项第十五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根据出口退(免)税代理工作的需要,获取委托方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涉及的财会资料和退税资料、查看现场业务和设施,关注委托方退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2.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7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在企业开办过程中,将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一并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时入库的前提下,向纳税人提供电子完税证明。
3.第四章业务记录第三十五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当编制出口退(免)税代理业务工作底稿,保证底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以实现下列目标:通过对出口退(免)税代理业务过程的适当记录,作为最终作出业务报告的基础性资料;通过对出口退(免)税代理业务证据的有效收集与整理,证明其符合执业准则;通过对出口退(免)税代理业务情况的规范记载,为执业质量的比较提供基本依据。第三节退税申报第二十三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在提供出口退(免)税代理服务申报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申报时间规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或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确认销售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相关凭证办理免退税申报手续。
二、异地报关涉税风险(跨地区涉税事项),如何成功试析
1.市场监管总局82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
2.对加工产生的相关费用统计、核对加工货物的数量与出口货物数量等;单证核对工作底稿。对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情况进行监测、归集、通报。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86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3.相关单位提升评估的科学性、精准性及论证深度,避免企业拿地后需重复论证。统计出口合同的购货方国别、金额、数量等;统计采购合同中的销货方、金额、数量、票据类型等;统计报关单单号、金额、数量、日期等;各类购销发票的金额、种类、数量等;并核对各种单证的逻辑关系;纳税申报数据计算工作底稿。
4.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第六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可根据委托人另行委托。
5.第九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出口退(免)税代理服务时,需关注以下影响出口退税政策适用的情形: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免)税,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出口企业放弃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增值税征税政策;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选择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