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零售免税(免税图书包括哪些)
作者:侯庆帅 发布时间:2022-03-27 13:09:20 点赞:次
1.优税网提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获知该情况后,我局相关部门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反馈该问题。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
2.优税网提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3.地球仪若符合上述规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省局运维人员对金三系统进行了升级,金三系统已能正常办理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优惠备案。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4.纳税人办理上述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销售图书开具的普通发票复印件(未开具发票的应提供情况说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说明(一般纳税人提交)。
一、图书零售免税(免税图书包括哪些),如何界定
1.纳税人从事图书批发、零售业务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本通知所述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对图书、报纸、杂志的解释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按照11%增值税税率适用。
3.处理情况处理状态处理结束答复内容尊敬的纳税人:您好。及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
4.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的图书批发、零售销售额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后,在发票开具、会计核算等方面有何具体要求。
二、图书零售免税(免税图书包括哪些),如何做区分
1.纳税人兼营应税(如期刊)、免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政策。纳税人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通过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无法将该份专用发票追回,则该笔销售额不得享受免税。
2.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为批发、零售环节,不包括印制、出版环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一条规定,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总局下发了运维脚本及相关说明,以解决纳税人不能备案的问题。
3.该文件下发后,由于金三系统补丁未同步下发。2018年6月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将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政策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
4.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